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应光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俊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下属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浙江星星网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网联”)。2024年1月4日,浙江网联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2、2024年1月25日,公司以自有资金1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台州小毛驴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两轮电动车后市场服务和品牌渠道运营服务。 3、2024年1月29日,公司收到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萍乡中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因公司与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鹏莲兴旺实业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公司向萍乡中院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4、2024年3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精密”)与陈喜发、深圳市加特智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特智研”)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星星精密以30万元受让陈喜发持有加特智研的100%股权。2024年3月22日,前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成。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