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32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0)。 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本次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88,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928%,最高成交价为10.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7,27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后续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