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受让苏州好屋部分股东股权暨业绩补偿进展 为减少公司投资苏州好屋损失,同时推进苏州好屋部分股东尽快履行业绩补偿债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受让苏州好屋股东董向东、苏州推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兴、刘勇全部股权以及股东黄俊部分股权(合计20.72%)。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苏州好屋相关股权已经转让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对苏州好屋的持股比例增至85.10%;同时,陈兴、刘勇的业绩补偿债务已履行完毕,黄俊业绩补偿债务减少5883414元,剩余的业绩补偿债务由黄俊继续向公司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公司将继续全力敦促黄俊尽快履行剩余业绩补偿债务。详见公司2024-003、004、011号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合称“银团”)已完成《[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人民币壹拾伍亿元银团贷款保证合同》相关签署手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日月光能与银团签署之《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2024-005号公告 (三)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全资子公司更名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日月光能新增3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日月光能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明豪科技新增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明豪科技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明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浙江明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24-008号公告 (四)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4家子公司(以下统称“天合光能”)签订了《电池采购框架合同》,日月光能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根据合同约定,天合光能预计于2024年至2026年向日月光能合计采购210系列Topcon双面太阳能电池片产品约13亿片,具体产品类型、数量及效率要求以双方后续月度电池片采购合同为准,若按照合同签订时市场价格测算(基于PV InfoLink最新公布的电池片均价测算),预估合同销售总额约为58亿元(含税),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最终销售金额以实际交付数量及订单价格为准。详见公司2024-009号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