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4-3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变动情况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2024年2月7日,公司取得河北省国资委《关于〈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所属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报告〉的意见》。2024年2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2024年2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相关工作。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2月29日,授予数量为17,673,000股,授予价格为3.07元/股,授予登记人数为41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4年3月13日。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809,299,376股。 2、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控股运营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127.4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27%;售热量4,162.8万吉焦,同比增加26.47%。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1,189小时,同比增加40小时。平均上网结算电价446.42元/兆瓦时(含税),同比降低1.23%。平均综合标煤单价891.73元/吨,同比降低14.8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