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剑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剑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股份回购事项: 股份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实施三次股份回购方案: 第一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 议 通 过 了 《 关 于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方 案 的 议 案 》, 并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方 信 息 披 露 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了《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140)。 第二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分别与于2023年4月24日和2023年5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了《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第三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 通 过 了 《 关 于 公 司 第 三 次 回 购 股 份 方 案 的 议 案 》, 并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方 信 息 披 露 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了《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上述三次回购方案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之承诺,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回购方式 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回购价格不超过12.55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第一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300,000股,不超过500,000股,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749.40万元-1,249.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第二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300,000股,不超过500,000股,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749.40万元-1,249.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第三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300,000股,不超过500,000股,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376.50万-627.50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方案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前两次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12.55元/股,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1、根据第一次回购方案,公司计划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300,000股至500,000股。自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公司按照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预计剩余拟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27.31万元。 2、根据第二次回购方案,公司计划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300,000股至500,000股。自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公司按照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预计剩余拟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区间为376.50-627.50万元。 3.第三次回购方案截止目前不存在调整情况。 (六)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9月22日开始,至2024年3月21日结束,实际第三次回购数量占第三次股份回购方案中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60.1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6月8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完成第一次股份回购方案500,000股。 2023年9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共计回购公司股份999,964股,完成第二次股份回购方案。 截至2024年3月2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共计回购公司股份1,300,469股。 目前公司回购股份1,300,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占上述三次股份回购方案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86.70%,最高成交价为12.85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最低成交价为8.0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8,203,560.2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