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恒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二)对外担保事项 清偿和违规担保情况: (三)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 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拟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85.8万份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披露的《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1-047)、《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1-049)。 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披露的《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2021年9月8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9日披露的《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为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办理了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20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983%,可交易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披露的《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针对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的11名离职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限售的106,500股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注销。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披露的《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为符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办理了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22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0.10%,可交易时间为2023年8月9日。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披露的《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针对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的10名离职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限售的223,200股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注销。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的《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实施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四)股份回购事项 1、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同时公司的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公司股东、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23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公开发行价格、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510,000股,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0.71%。因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导致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5.19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上限自2022年6月1日起生效。价格调整后,预计剩余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713.93万-1,458.24万。 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回购期间不涉及权益分派,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84%,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4.00%,最高成交价为11.90元/股(未经除权除息调整),最低成交价为11.21元/股(未经除权除息调整),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67,054.7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3.10%。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期间涉及权益分派除权除息调整(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43,1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0.2578%,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54.31%,最高成交价为8.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841,489.65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25.53%。 2023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截至2023年4月 19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34,650股,占公司总股本0.3012%,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63.4650%,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647,136.7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30.8791%。 2、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公司的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公司股东、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13.08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250,000股,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2%-0.24%。 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40.42%,最高成交价为11.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200,765.8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33.65%。 (五)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六)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产生,且占总资产比例较低,对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