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吕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包江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洪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付的现金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单位:股 吕虹、丘斌、马锋、吕爱群、刘群、包江华、吴勇强、吕泽宁:共同持有桂林星辰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股权。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1、预计及执行情况 二、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于2021年12月17日首次授予,2022年1月完成登记。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共计56人,授出限制性股票744,800股,授出股票期权580,000份。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郝铁军获授限制性股票30,000股,股票期权160,000份。 2023年度,由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54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1,520股、注销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96,000份。 首次授予后,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实施权益分派2次,分别为: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2.50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1.05元)。根据《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回购价格、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 调整后,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86,560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合计768,000份。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郝铁军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56,000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6.25元/股,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2.3225元/股。 三、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公司申请挂牌时,公司控股股东电力电子、实际控制人吕虹、丘斌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2、公司申请挂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与《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并减少和规范其他关联交易。 3、公开发行承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时的各项承诺请详见“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