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盛剑明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盛剑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3号)。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4-012)。 2、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87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141.8463万股、77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37.322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4月11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