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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4财报-
长海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回购事项 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22,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89%,最高成交价为9.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67,98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事项 为满足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围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生态布局,更好地借助专业机构能力及资源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专业投资机构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明君、杨阳、蒋亚军、孙娅伟、陆明强、薛丽、宋朝华共同投资设立常州力睿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并签署《常州力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总规模为人民币7,5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金额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3.3333%。常州力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AGR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杨国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熙旭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熙旭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