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随着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业务下游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和公司新增产品线的逐步放量,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提升,进而提高了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水平。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6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建设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建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作为本次对外投资的主要实施主体,子公司南京科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了出让宗地编号为320115008034GB05453(NO.江宁2023GY3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子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科思转债”的议案》,考虑到“科思转债”自2023年10月19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科思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科思转债”,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9月22日),如再次触发“科思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4年9月22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科思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科思 转 债 ” 的 提 前 赎 回 权 利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4年3月22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科思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