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哈投股份:哈投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发现报告

哈投股份:哈投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7财报-
哈投股份:哈投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编号:临2024-015号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3年5月公司完成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哈尔滨正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本报告期财务报表编制将正业热电纳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范围,财务报表列报均含正业热电财务报表数据,并对期初和同期数据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本报告期,江海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21,546.9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029.79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担保情况 2、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洪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宪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宪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5,144,205.24元。 公司负责人:赵洪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宪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宪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公司负责人:赵洪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宪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宪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