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88081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公司2023年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股数发生变动。根据每股收益的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在发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下,需要重新计算以前年度的每股收益,公司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2024年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竟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3,040,000的比例为0.8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94元/股,最低价为9.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29,937.2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程家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家明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