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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6财报-
华昌化工: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胡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惠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惠芬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风险因素详见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分析--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39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2第六节重要事项........................................................................58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6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1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2第十节财务报告........................................................................7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胡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惠芬、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惠芬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其它资料。 公司置备上述文件原件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4楼。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公司所处的行业整体运行良好,在国家“节能降碳、绿色低碳发展”,“扩内需稳增长”等政策的指引下,行业企业把握机遇、采取措施应对市场波动及需求变化;以新技术、创造新价值、适应新产业、打造新动能等方式,增育新质生产力;按统筹存量优化和增量升级的思路,推动产业转型迭代、厚势赋能,通过布局新兴产业成熟壮大、延链、扩群等;促进了行业提质增效,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 (一)行业运行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度,石化行业实现营业收入15.95万亿元,同比下降1.1%;利润总额8,733.6亿元,同比下降20.7%;进出口总额9,522.7亿美元,同比下降9.0%。其中,三大板块:油气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44万亿元,同比下降3.9%;实现利润3,010.3亿元,同比下降15.5%。炼油板块实现营业收入4.96万亿元,同比增长2.1%;实现利润656亿元,同比增长192.3%。化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9.27万亿元,同比下降2.7%;实现利润4,862.6亿元,同比下降31.2%。 1、纯碱行业。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数据,2023年1-12月份纯碱产量3,262.4万吨,同比增长10.1%;全年进口量为68.31万吨,同比增长500.8%;全年出口量为148.88万吨,同比下降27.6%。根据国家统计局产量数据和海关统计的进出口量测算,2023年度全国纯碱表观消费量为3,181.8万吨,同比增长16.7%。行业协会有关数据显示,2023年度全国纯碱产能3,658万吨,较2022年底增长415万吨,同比增长12.8%。纯碱产能主要分布在华北、华中、华东、西北地区。纯碱供应的增长主要来自新增产能的投产,需求的增长主要来自浮法玻璃产能利用率逐步回升和光伏玻璃产线的不断投产,浮法玻璃点火产线增多,日熔量震荡上涨,光伏玻璃产业产能集中释放。 2、化学肥料行业。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度农用氮磷钾化肥产量为5,713万吨(折纯),同比增长5.0%。中国海关数据:2023年化肥(实物量下同)进口1,309万吨,同比增长46.5%,出口3,150万吨,同比增长27.3%。行业协会相关数据显示,2023年度尿素产能新增264万吨,尿素产量约为6,291万吨,同比增长9.2%。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数据月度报告》,2023年1-12月化肥(氮磷钾养分折纯)表观消费量为5,352.1万吨,同比增长4.9%。2023年中央进一步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化肥消费量有所增长。 3、多元醇行业。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度正丁醇产能增至325万吨,同比增加35万吨,企业家数由19家增至21家。从产量数据来看,近五年来,正丁醇产量整体呈现增加趋势;2023年正丁醇产量为234万吨。2023年辛醇产能为249万吨,企业数量为16家,同比增加11.5万吨;其中,华北(含山东)辛醇产能为169万吨,华东辛醇产能为30.5万吨,其余地区占比较小。2023年度,中国仍是丁醇、辛醇净进口国,进口量同比增加、出口量同比下降。其中,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23年 度,进口正丁醇18.9万吨,同比上涨18.7%;出口正丁醇0.36万吨,同比下降83.6%;出口异辛醇2.5万吨,同比下降64.7%。 4、新能源汽车行业。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达958.7万辆,同比增长35.8%;销量949.5万辆,同比增长37.9%;氢燃料电池汽车销售量0.6万辆,同比增长72%;其中,氢能源重卡销售量3,653辆。2023年7月,国家标准委、发改委等6个部门发布《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重点针对可再生能源水电解制氢应用发展需求,统一技术、设备、系统、安全、测试方法等。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氢能全产业链均为鼓励类。12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共建中国氢能高速行动倡议》,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核心技术创新,打造高速区域氢能综合应用场景示范标杆。2023年度,地方政府发布氢能政策超过438项,涵盖发展规划、财政支持、项目支持等多个领域,为氢能产业提供了政策保障,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据行业预测,国内氢燃料电池车销量2024年有望突破万辆,2025年或可实现政策规划的5万辆保有量目标,连续两年有望实现翻番增长。 (二)政策及行业情况 1、中央一号文件。202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正式发布,此为中央连续出台的第21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文件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从六个方面部署了28项农业农村工作。涉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是当年农业农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今年的一号文件强调进一步增加确保粮食安全支持政策的力度,增加了农资价格上涨动态挂钩补贴。文件提出,2024年国家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鼓励地方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 2、化肥保供稳价政策。2024年2月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是化肥宏观调控主管部门,部署全国化肥原料能源供应、化肥生产、供应、储备、进出口等调控措施。文件主要内容:会同工信部门继续对主要品种的主要生产企业实行“最低生产计划”管理;支持承储企业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化肥仓储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出台铁路运价优惠补助政策;各直属海关继续执行好化肥出口检验制度,严格落实法检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与往年化肥保供调控文件“春耕保供稳价”不同的是,今年的通知要求保供工作期间为全年。 3、安全生产政策。2024年2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方案》共提出了八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同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集中印发了各部门牵头制定的31个部门子方案,形成了“1+31”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总体框架,利用三年时间,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八大行动”,推动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