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多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9,298,536,5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13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7第四节公司治理................................................................................................................................67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97第六节重要事项................................................................................................................................99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8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28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29第十节财务报告................................................................................................................................13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告。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董事长陈邦签名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国家相关政策为非公医疗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提出了多项政策意见鼓励在医疗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增加医疗服务领域供给,同时对医疗资源进行合理分配,解决我国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配不均的问题:(1)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2018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2019年2月,十八部委联合发布《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6月,多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2020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2021年8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22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上述政策在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增加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有效供给方面提供明确的指导。(2)2023年,陆续出台的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政策在深化医疗改革,促进社会办医、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和信心。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鼓励社会力量办诊所、门诊部、民营医院等,为农民群众提供多元化医疗服务;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建设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社会办医疗机构可牵头组建或参加医疗联合体。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点措施。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出台28条具体措施,以此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从而促进民营经济发 展壮大。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加入县域医共体。 上述国家相关政策为行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政策保障,为非公医疗创造了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也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2、国家眼健康战略的实施拓展了行业的发展空间 眼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全年龄段人群的全生命期。包括盲在内的视觉损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加重家庭和社会负担,是涉及民生福祉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国家十四五眼健康规划的出台,将推动眼健康工作更好地开展,激发人民群众对眼健康的普遍关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 2022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国卫医发〔2022〕1号)明确:“十四五”时期,着力加强眼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完善眼科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推动眼科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并下延。有效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科学矫治工作,进一步提升白内障复明能力,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眼底疾病的筛查能力,推动角膜捐献事业有序发展。 到2025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整体水平不断提升。(2)有效屈光不正矫正覆盖率(eREC)不断提高,高度近视导致的视觉损伤人数逐步减少。(3)全国CSR达到3500以上,有效白内障手术覆盖率不断提高。 《“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作为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的“一号文件”,其对我国眼健康事业发展的规划和部署,将持续推进我国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给我国眼健康服务行业带来巨大发展空间和持续动力。 2023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2023年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作计划》(教体艺厅函〔2023〕10号),明确重点工作包括:公布第三批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 近视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遴选建设30个左右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立足早发现早干预,指导各地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以低年龄段儿童为重点,加强0—6岁儿童眼健康管理,确保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积极总结各地视力健康管理信息化经验模式,依托电子健康档案逐步完善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组织实施“十四五”眼健康规划,以儿童青少年为重点人群,推动涉及全年龄段人群、全生命周期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重点人群重点眼病防治,提升近视矫治水平等。 3、眼科市场需求持续扩大推动了行业的快速发展 近年来我国眼科医疗服务需求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原因主要在于:(1)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现象逐步加剧,带来了年龄相关性眼病患者不断增加;(2)青少年的眼健康状况日趋严峻,特别是近视眼的发病率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3)全民手机化加剧了用眼强度,带来了更多的眼健康需求;(4)技术不断迭代升级,居民眼健康意识逐步提升,对高质量视觉的需求持续增加,多层次需求进一步显现。 国家统计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