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18 【2024年4月25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永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琦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分析了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本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36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0第六节重要事项........................................................................61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1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9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0第十节财务报告........................................................................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董事长周永麟先生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件原件; 二、载有公司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琦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载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需求端: 1)我国眼病患者基数庞大、患者患病年龄范围广、眼科诊疗市场持续扩容具有较高确定性 我国眼部疾病患者基数庞大,根据国家卫健部门、2021年《国民视觉健康报告》等数据,目前我国近视患者约6.3亿,占全国人口数量的近50%;干眼症患者3.6亿、白内障患者超过2亿;同时,眼科疾病所涉及的年龄范围较广,眼科领域医疗需求从儿童近视到老年人眼底病贯穿人的全生命周期(屈光不正的患者年龄分布大致为5-50岁,白内障主要为老年人,根据央广网报道,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白内障发病率为80%以上。 目前,我国眼科医疗行业规模已经达千亿。根据中国卫生健康年鉴数据,华经产业研究测算,中国眼科医疗行业规模已从2015年的507.1亿增长至2021年的1571.8亿,CAGR达20.8%,保持稳定高速增长。随着现代工作、学习、娱乐用眼强度大幅增加,老龄化进程不断加速,中国眼科医疗市场持续扩容确定性较高。 2)屈光、视光两大细分领域快速增长,白内障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需求亦稳步释放 屈光方面: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与人均可支配水平的提升、人们对眼健康与审美追求的提高,屈光手术市场快速发展。根据灼识咨询数据,2019年我国屈光市场规模已达181亿元(2015-2019年CAGR约32.3%),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725亿元(2020-2025CAGR约28.4%),其中民营屈光手术市场增速更快。尽管屈光市场在过去几年有了快速发展,但根据《2022年中、欧国际近视白皮书》,截止2021年,中国每千人屈光手术量是0.7、韩国是3.8、美国是2.6(韩国是中国5倍、美国是中国的4倍),国内屈光市场空间仍较大。 3)视光方面:我国青少年近视率居全球首位,政策频繁颁布并对近视防控提出明确目标,视光快速发展 我国是全球青少年近视率最高的国家,2022年我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3.6%,其中6岁儿童为14.5%,小学生为36%,初中生为71.6%,高中生为81%,近视呈现了低龄化、重度化趋势,已严重影响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为此,国家高度重视青少年近视防控,频繁发布相关政策,推进近视防控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到2030年,6岁儿童近视率要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下降到60%以下,高中降到70%以下,并要求从2019年起,每年开展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在政策驱动、近视防控技术手段与有效性不断升级、居民消费水平稳步提升的背景下,患者对医学验光及专业视光矫正服务需求迅速释放,我国医学视光市场快速增长;根据灼识咨询资料,2019年我国医学视光市场整体规模已达228亿元(2015-2019年CAGR约26.2%),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500.3亿元(2020-2025年CAGR约14.6%),其中民营医学视光市场增速更快(2020-2025年CAGR=18%)。 4)白内障方面:人口老龄化趋势深化,老年眼病需求逐步提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止2022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已从2000年的1.26亿人增长至2022年的2.80亿人,老年人口占比从2000年的10.2%上升至19.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已达到2.10亿(占总人口比重14.9%),至2050年,老年人口预计将超过4亿;根据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统计,中国60-89岁人群白内障发病率为80%,而90岁以上人群发病率90%以上,老龄化的加剧将使得白内障患病数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因此,随着老龄化的深化,与年龄相关的眼病如白内障、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将持续增加,相关治疗需求也将逐步提高。 政策端: 1)政府鼓励社会办医,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社会办医。其中,2020年6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实施,明确指出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规划)颁布,明确积极支持社会办医发展,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支持社会办医;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支持社会办医发展,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社会办医机构可牵头组建或参与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2022年1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其中明确鼓励社会办医,对于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不作规划限制;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文中提到,促进社会办医持续规范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同月国务院颁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也指出,为加强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支持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牵头组建或参加医疗联合体。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中也提出社会办医在扩内需、促消费中的重要作用,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增加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有效供给;2023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其中指出要:“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建设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社会办医疗机构可牵头组建或参加医疗联合体”。 2)国家对眼健康高度重视,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眼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失明在内的视觉损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加重家庭和社会负担。近年来,国家各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眼科医疗服务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引,以缓解公立医院医疗资源紧张、眼科服务供需不平衡的现状,释放民营医院发展动力。2018年6月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实行)的通知》,指出各级卫健委应鼓励眼科医院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眼科医院应当与区域内的其他综合性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畅通转诊渠道,加强技术协作。2018年6月,国家卫健委发布《近视防治指南、斜视诊治指南和弱视诊治指南》,2018年8月,教育部、国家卫健委8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上述文件明确提出了青少年近视防控的目标,并为眼科近视防控、斜弱视相关专业提供了应用指南;2019年6月,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国家医保局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等机构连锁化;2021年5月,教育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提出将针对不同学段儿童青少年、不同类型学校和不同地区防控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近视防控措施,减少新发近视率,减缓近视进展,降低重度近视率。2022年卫发1号文件印发《国家卫健委关于“十四五”全国眼健康的规划通知》,将眼健康工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