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春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佳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古松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可能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149,598,194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公司治理...............................................................................................................................52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74第六节重要事项...............................................................................................................................74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03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11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12第十节财务报告...............................................................................................................................11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徐春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佳玮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古松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此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涉及的相关数据的期初数。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1、钢结构行业 钢结构是建筑行业的细分行业,指用钢板和热轧、冷弯或焊接型材(工字钢、H型钢、压型钢板等)通过连接件(螺栓、高强螺栓等)连接而成的能承受荷载、传递荷载的结构形式,其具有强度高、自重轻、抗震性能好、施工周期短、工业化程度高、绿色环保等优势,是我国建筑结构类型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现阶段,我国钢结构下游需求主要集中于商业地产、公共建筑及工业厂房等领域,主要有机场航站楼、火车站及大型交通枢纽、会议及展览中心、体育场馆、学校、医院等。该类工程投资主体主要以政府为主,投资规模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国家财政收支情况、经济周期及国家产业政策密切相关。 当前经济运行正处于恢复发展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期,发展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依然较大,经济持续恢复发展仍面临内生动力不强,需求仍然不足,经济转型面临新的阻力、信心偏弱等困难挑战。为了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引领中国经济持续恢复、稳中求进,基建投资仍为政府稳增长政策的关键着力点,预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在一段时间内将继续维持较高景气度,建筑业下游需求量在中长期内仍将保持稳定发展。 (1)建筑领域追求节能降碳,装配式建筑有望发力。 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绿色建筑成为当下建筑的一大主题,绿色低碳可持续的设计建造理念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聚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加快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为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022年3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规划明确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2022年6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再次明确了要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 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加快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绿色科技创新,增强美丽中国建设的内生动力、创新活力。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 在国家双碳政策的背景下,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国家战略,也是建筑行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下,装配式钢结构市场预计将保持增长态势。 (2)建筑业转型,智能建造成为“新质生产力”。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建筑业劳动力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2022年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人数为5232.47万人,同比减少5.85%,而随着劳动力人口的减少,人均工资也呈逐年递增趋势。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淡出,建筑业的“招工难”、“用工荒”现象已经出现,而且仍在不断地加剧,建筑工业化和数字化势在必行。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智能建造为抓手,大力推动建筑业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加速形成具有建筑行业特点的“新质生产力”是必然方向。 智能建造构建了一种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先进建造方式,符合新质生产力的特征要求,通俗易懂、形象一点来说就是“看得见的在工厂,看不见的在云上”。智能建造将看得见的建造过程放在了工厂,将建筑部品通过规模化、集成化、工业化进行智造,现场则以装配化为主组织施工;将看不见的建造组织过程放在了云上,通过数字技术和数字化管理,推动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以及运维的“一模到底”、全过程信息互通。这种建造方式改变实现了建筑业“产能升级、资本汇聚、产业集群”,从而推动建筑业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是建设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强力展示。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其中鼓励智能建造产品与设备的生产制造与集成技术研发,鼓励先进适用的建筑成套技术、产品和住宅部品研发与推广,钢结构住宅集成体系及技术研发与推广。鼓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太阳能光伏等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产业,建筑信息模型(BIM)相关技术研发与应用等,意味着智能建造将成为建筑业未来的主流方向,推动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工艺、技术、装备升级,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 (3)太阳能与建筑融合发展,BIPV前景可期。 在国家大力推进“碳中和”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