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0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公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尉静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尉静妮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列示了公司目前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因素,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并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200,732,61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34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0第六节重要事项..............................................................59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7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5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6第十节财务报告..............................................................8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度报告文本;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详见“第十节、五、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眼镜由镜片和镜架组成,其中镜片发挥着保护眼睛、矫正视力的重要作用,是眼镜行业竞争的核心领域。树脂镜片是目前市场上最普遍的镜片类型。公司作为深交所注册制背景下上市的唯一一家镜片品牌企业,根据国际知名市场调研机构弗若斯特沙利文(以下简称“沙利文”)公布的权威市场调研数据显示,在2023年中国品牌镜片行业零售格局中,按零售量计,明月镜片以12.4%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一,另据沙利文2024年4月出具的市场地位确认证书,明月镜片“眼镜镜片连续八年全国销量领先”,彰显了明月镜片的行业头部地位与强劲品牌实力。 国内人口基数庞大,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群有不同的视力问题,对镜片产品的功能性需求日益增加。随着电子产品不断普及,低龄及老龄人口的用眼场景不断增多,视力问题人口基数亦不断加大。国家密集出台相关政策引导行业规范发展,政策驱动下推进多层次视觉健康、时尚消费需求持续释放。 国内近视情况严峻,且呈现低龄化、重度化趋势。根据《中国眼健康白皮书》披露数据,2016-2020年,我国近视人口从5.4亿人增至6.6亿人,全国视力问题人口占比从39.2%升至47.1%,近视情况严峻。国家卫健委调查显示,2022年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3.6%,其中6岁儿童为14.5%,小学生为36%,初中生为71.6%,高中生为81%。从近年来儿童青少年近视的情况来看,近视高发的年龄段已从8-12岁提前至6-10岁。高近视率提高了镜片市场的功能性镜片及高折射率镜片的需求,青少年近视防控问题则催化了青少年近视管理镜片的发展。对于青少年近视率较高的现象,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越来越重视青少年儿童的眼健康问题并持续推出相关有利政策,促进中国近视管理镜片市场健康发展。2018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近视防控工作的帷幕正式拉开。2018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也印发了《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行动方案》。2021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2021年11月,中国眼镜协会发布《眼镜行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积极推进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2022年1月卫健委印发《“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以下简称《眼健康规划》),重点关注“一老一少”两类人群,近视防控做到关口前移,早发现、早干预。随着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呈低龄化发展、近视度数增长速度变快等趋势,家长、学校对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日益关注,催生近视防控镜片市场的需求。2023年3月,教育部印发了《2023年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作计划》,系统谋划和扎实推进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坚持切实增强合力、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确保实现《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完成年度评议考核、近视率核定等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主要任务;2023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核心知识十条〉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3〕278号),倡导和推动家庭及全社会重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鼓励家长要从孩子出生就树立近视防控意识,给孩子一个健康视觉环境,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年末我国老年人口2.97亿人,占比21.1%,国家卫健委预计2035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当下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的基本国情。虽然迅速增加的老年人口数量会给公共服务供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诸多新挑战,但也增强了中老年消费者对渐进多焦点镜片的需求,这些都为眼镜市场带来新的快速增长点。 中国眼镜镜片行业仍处于发展阶段,消费者认知度相对较低、市场开发潜力高。生活水平提升拉动眼镜装饰及护眼需求增长,从销售规模来看,国内镜片市场规模稳步增长,据沙利文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眼镜产品市场规模接近900亿元,预计2028年可达1,299.7亿元,2018-2023年我国眼镜产品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7%,近视防控眼镜、防蓝光眼镜、高折射率镜片、渐进多焦点镜片等功能性镜片的需求在快速增加,预计2023-2028眼镜产品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9%。 从人均购买量来看,中国眼镜片人均购买量呈上升态势,由2018年的8.3副/百人增长至2023年的9.3副/百人,2018-2023年年复合增长率3.25%。随着中国眼镜行业的发展,消费者对眼镜产品的认知逐渐加深,预计2023-2028年年复合增长率为5.4%,由2023年的9.3副/百人增长至2028年的12.1副/百人。从人均消费来看,2018年我国眼镜片人均支出为20元/人,2023年增长至24.7元/人,但仍与全球平均水平有较大差异,预计2028年将达到32.5元/人,2023-2028年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5.6%;从眼镜更换频率来看,国内人均更换眼镜的频率是2-4年甚至更久,而欧美市场人均换镜频率为6个月-1年,根据沙利文分析,2023年中国消费者平均更换眼镜的频率已经提升为1.7年/次,随着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和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对镜片功能性需求的增加,消费者意识到定期更换镜片的必要性,镜片更换频率的周期将逐渐缩短。 未来随着国人对眼健康的重视度不断提升,行业结构创新升级,中国居民眼镜消费频次越来越高,消费需求更加多元化、场景化、个性化,镜片需求将持续扩容,行业规模仍有巨大提升空间。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业务概况 公司是国内光学镜片领军企业,技术先进、连续多年全国销量领先,也是目前A股唯一一家以光学树脂镜片为主业的上市公司。现在已具备完善的产业链及一站式服务体系,业务涵盖镜片、镜片原料、成镜、镜架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其中,中高档光学树脂镜片是公司的核心产品,镜片产品以自有知名品牌“明月”为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