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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竹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19财报-
龙竹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大事记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施2次权益分派:5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12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五节重大事件..........................................................31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5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38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41第九节行业信息..........................................................47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48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56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68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连健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圣淮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表】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2,216,000股(含库存股1,100,000股),股份登记后,注册资本由148,030,025.00元增至149,146,025.00元。期内,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后,注册资本由149,146,025.00元变更为149,057,025.00元。 六、中介机构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针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预留权益部分,公司于2023年底启动实施。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月12日,预留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443,000股,并于2024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事宜。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由149,057,025股变更为149,500,025股。 鉴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需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2,200股予以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149,500,025股变更为149,017,825股。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营运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五、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七、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八、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隶属于竹、藤家具制造业。 公司是一家以竹为主材,专注于竹材料研发、产品设计、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遵循“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不断提升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深入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方向研究,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竹产品。公司利用自主研发出的无刻痕式竹展开、高硬度竹青皮薄片分离、超薄纵向竹材刨切等新技术,开发出缠绕式竹吸管、竹青皮衣架等“以竹代塑”类新品及竹材正交复合板等“以竹代木”类新品。公司坚定“以竹代塑、以竹代木”的发展战略,坚持走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及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产能的生产方式,以保护环境为己任,践行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努力推动和实现碳中和,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SA8000社会责任标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FSCFM-COC全产业链认证等一系列国际体系认证。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对采购流程进行严格管控,制定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制度。根据采购管理制度,采购部同时选择多家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综合其产品品质、交货配合度等因素确定供应商。采购部按照生产计划安排采购,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或发出订单。原材料到达公司后,品管部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对验收合格的原材料办理入库,对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进行退换货处理。公司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原材料的品质及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能力。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在综合考虑订单交货期、需求数量及运输周期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生产能力、原材料备货情况合理制定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具体组织协调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资源,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对质量、产量、成本、合格率等方面实施管控,保证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与长期合作的客户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协议,约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质量保证等条款。客户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发出订单,约定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期等信息,供需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及订单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公司除与国际知名品牌宜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之外,还与ARC FRANCE、H&M、中集、苏泊尔、乐歌股份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商业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面临通胀压力,全球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全球家居消费市场需求放缓,公司针对主要客户订单量变化、承接全新技术落地的子公司亏损等情况,在坚持研发创新积极开发新材料、新产品以拓展新的市场领域同时,加强内部经营管理,推行降本增效措施,保障企业经营效益基本稳定。 1、市场营销方面 公司在维护好老客户to B端传统销售渠道的同时,着力布局跨境电商平台。报告期,公司在杭州组建专业电商团队,通过在已搭建完成的多个跨境电商平台上销售本公司产品,实现销售额达908.23万元,较去年增长1,878.36%,实现线上销售模式的突破。 2、生产管理及人才梯队建设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降本增效行动,提升公司经营资产质量和抵御外部风险能力。公司始终坚持人才是发展的第一驱动力。报告期内,公司在供应链、生产制造、网络营销等重要及关键岗位上引进数名有着丰富行业经验的优秀人才,进一步促进公司制度化、流程化和规范化的再造。 3、研发创新方面 公司积极开发新材料、新产品,拓展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保证企业可续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获得现行有效专利授权213项,其中“以竹代塑” “以竹代木”新系列产品相关专利85项。 随着不断优化改良的技术及工艺水平,“以竹代塑”类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及良品率在逐步提高。竹青皮衣架系列产品,已实现量产,且在上市后得到外国市场的好评;竹承重支架系列产品,已通过一系列测试,生产线已投产;竹纤维纸吸管已通过BRCGS/ FSSC22000 / HACCP三项认证,食品级生产车间已装修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并开始进行小批量试产。 2023年12月,公司利用无刻痕竹展开技术开发出可以替代木制胶合板的全新“竹材正交复合板”。该材料一问世,得到行业专家的高度认可。竹材正交复合板可以达到木制胶合板的性能,但在价格上较之更具竞争优势,市场潜力巨大。从研发成功到产品落地,公司还需解决一系列问题,预计2024年可完成小批量生产,2025年可实现大规模量产。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512.4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77%,实现净利润1,008.6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6.6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1,263.68万元,比上年末增长0.90%,净资产36,279.18万元,比上年末下降5.78%。 (二)行业情况 1、有利的政策环境推动竹产业的发展 (1)国家层面 为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竹产业总产值突破7000亿元,现代竹产业体系基本建成,竹产业规模、质量、效益显著提升,优质竹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改善,建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龙头企业、产业园区、产业集群,竹产业发展保持世界领先地位;到2035年,全国竹产业总产值超过1万亿元,现代竹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美丽乡村竹林风景线基本建成,主要竹产品进入全球价值 链高端,我国成为世界竹产业强国”的发展目标。 (2)地方层面 福建省林业局为全面落实国家林草局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于2022年3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推动竹纤维、竹缠绕、竹展平等新型竹质材料研发生产;支持竹加工企业与电商平台合作,大力发展直播带货、丝路电商、跨境电商等,推动竹制品的网络销售;鼓励企业抢抓国内外限塑商机,充分吸收国内外创意设计元素,加强研发设计、品牌培育、自有销售渠道建设,支持打造竹产品出口自主品牌,培育海外市场龙头外贸企业等。 福建省政府于2023年7月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了到2025年的主要目标并提出了包括鼓励开发“以竹代塑”“以竹代木”“以竹代钢”等系列产品,支持笋竹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并予以资金补助等12项重点任务。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于2023年8月发出《关于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落实“以竹代木”“以竹代塑”推广应用笋竹产品的通知》,明确省直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广泛推广使用诸如竹制办公用品、竹制餐具、竹制日用品等笋竹产品。 2、“以竹代塑”环保新风向 2022年6月,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上,中国同国际竹藤组织共同发起“以竹代塑”倡议,减少塑料污染,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