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韩志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艳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慧芹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2、可能面对的风险”。 公 司 经 本 次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以5,383,418,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28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8第六节重要事项...........................................52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2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8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9第十节财务报告...........................................7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文件均齐备、完整,并备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查阅。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准则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要求,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度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项目主要是资产损失、其他收益、营业外收支,还有单项计提的减值。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宏观调控力度加大,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电力行业和金融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1.电力行业 2023年是我国能源电力发展历史上又一个大发展、大跨越的极不平凡一年。在“双碳”目标的战略引领下,我国能源电力系统的清洁转型之路加速迈进,交上了一份亮点纷呈的“成绩单”,接连迈上“三大”新台阶。据国家能源局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下同),2023年我国新增电力装机约3.3亿千瓦,总装机达到29.20亿千瓦、同比增长13.9%,再创历史新高;尤其是2023年6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3亿千瓦,到9月底装机近14亿千瓦,历史性超越了火电装机规模;到2023年末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再创高,达到14.5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比重的一半以上,彰显出我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的强大动能和坚实足迹。 (1)热电联产 煤电作为我国最主要的发电方式,占我国发电总量的60%以上,在我国电力保供中发挥着“压舱石”作用。受2021年电荒的影响,我国近两年加大煤电核准力度,基本改变前些年煤电严控局面。截至2023年底,我国火电总装机达13.90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48%。全年发电量623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占发电总量的69.95%,排在第1位。全国全年新增火电装机5793万千瓦,仅次于光伏、风电新增发电装机规模,排在第三位,相比于去年同期增加了1332万千瓦,同比增长30%。由此看来,随着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建立与实施,煤电改革成效逐步显现,煤电发展的困难期已过。与此同时,近年来在社会用电、用热市场需求及国家和地方政策推动下,我国城市供热能力和供热总量持续提升,热电联产发展的客观环境得到较大的改观,保持较快发展。 (2)新能源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纵深推进,新能源发展进程进一步提速。光伏方面:我国光伏总装机达到6.0949亿千瓦,超过水电成为全年第二大装机电源,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21%,正朝着主力能源形式快速跨越。全国户用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突破1亿千瓦“大关”,也创下历史装机新纪录。风电方面:风力发电业已成为除光伏发电外我国能源转型最重要的载体之一。截止到2023年底我国风电装机规模达到4.4134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15%。全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7590万千瓦,占当年新增装机的21%,同比增长近一倍。由此可以看出,“3060”目标为新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发电装机规模快速扩张,为电力市场的发展打开了新的竞争局面。 2.金融行业 (1)信托 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余额达到22.64万亿元,相较于第二季度末增加了9580.46亿元,同比增长7.45%,这是信托资产规模自2022年第二季度逆转为正增长后,连续六个季度保持正增长。同时,在政策引导下,信托业务结构发生根本性转变,资金来源结构不断优化,投资功能显著增强。截至2023年3季度末,投向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规模为5.75万亿元,占比达到34.96%,已成为资金信托投向的第一大领域。通过结构优化调整,信托行业正逐步转型为更加专注于服务、更加适应市场需求的轻资本运营模式,为信托行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服务实体经济和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23年初,《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将信托业务分为资 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信托公司的业务模式和发展方向,引导信托公司规范地发挥信托制度的优势,丰富信托本源业务供给。 (2)保险经纪 2023年,《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等一些列法规政策相继出台,行业监管压力骤然增加,严格把控经营风险,依法合规经营成为保险经纪行业发展的底线,部分保险经纪公司因无法满足监管要求而被清理或自主退出。《中国保险年鉴》显示,2022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降至2592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降至283.4万人。国内外经济环境向好态势仍然趋弱,境外项目数量不断减少,原本在境外保险安排具备优势的部分外资保险中介机构也将海外力量转移进国内市场,使得行业内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长期来看,我国经济仍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国内企业及居民保险意识不断增强,行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5.12万亿元,按可比口径,行业汇总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9.13%,保险业原保险赔付支出1.89万亿元,同比增长21.94%。 (3)期货 以《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实施为契机,中国特色现代期货市场建设不断深化。据中国期货业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期货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85.01亿手,累计成交额为568.5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60%和6.28%;累计上市期货期权新品种21个,总品种数达到131个。然而期货行业依然呈现“大市场、小行业”的格局,行业同质化竞争较大,盈利能力普遍承压。2023年行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0.17%,净利润同比下降9.88%。2023年3月,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允许期货公司开展期货自营业务、期货保证金融资等业务,有助于丰富期货公司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工具和手段,实现向衍生品综合服务商转型,提升期货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客户综合化服务需求,也是期货经营机构持续规范发展的政策保障。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电投产融全资子公司东方绿能、资本控股,分别作为能源业务、金融业务的管理主体,推进专业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促进双主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1.能源业务 东方绿色能源总装机容量228.24万千瓦,资产共计分布在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其中,河北省116.76万千瓦、山西省75.22万千瓦、河南省17.07万千瓦、山东省7.2万千瓦、天津市6.62万千瓦、内蒙古自治区5万千瓦、北京市0.37万千瓦。 (1)热电联产 2023年度东方绿色能源火电装机66万千瓦,全部为热电联产机组,工业供热负荷750吨/小时,占省会工业热负荷70%以上份额;供热面积3550万平方米,占石家庄市供热市场1/4份额。火电重抓可靠性治理和经济运行,通过开展设备综合治理、节能技术改造、优化运行方式等措施,充分发挥火电板块基础作用。全年火电发电量完成34.05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0.62亿千瓦时。供电煤耗完成278.14克/千瓦时,同比降低1.23克/千瓦时,位列区域对标前列,零非停目标如期实现。良村热电利用小时在河北南网同类机组稳居首位,#2机组获中电联能效对标3A级奖项。供热重抓管网治理和品牌服务,累计售热量1909.52万吉焦,同比增加52.83万吉焦。供热设施“零缺陷”冬运,219座用户站实现智慧平台全网调控,所属供热公司连续六年荣获“石家庄市先进供热企业”。 (2)新能源 2023年度公司新能源装机162.24万千瓦,其中风电113.15万千瓦,光伏49.09万千瓦。新能源重抓集约化管理和精细运维,通过上线生产数智化管理系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