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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16财报-
中元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尹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春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伟兵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80,831,53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公司治理........................................................................................................47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6第六节重要事项........................................................................................................67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8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5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6第十节财务报告........................................................................................................8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尹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春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伟兵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尹健先生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智能电网业务 电力行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 电力物联网充分应用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通信技术,实现电力系统各个环节万物互联、人机交互,打造状态全面感知、信息高效处理、应用便捷灵活。 2021年3月,国家电网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将继续加快构建智能电网,推动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同时通过加大跨区输送清洁能源力度、保障清洁能源及时同步并网等措施着力打造清洁能源优化配置平台;加强“云大物移智链边”等技术在能源电力领域的融合创新和应用,加快信息采集、感知、处理、应用等环节建设,推进各能源品种的数据共享和价值挖掘。到2025年,初步建成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规划建成7回特高压直流,新增输电能力5600万千瓦。到2030年,国家电网经营区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0亿千瓦以上,水电装机达到2.8亿千瓦,核电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 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 2021年11月,南方电网印发《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电网建设将规划投资约6,700亿元,以加快数字电网建设和现代化电网进程,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支撑公司基本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配电网建设列入南方电网“十四五”工作重点,规划投资达到3,200亿元。 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推动智能配电网、主动配电网建设,提高配电网接纳新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承载力和灵活性,促进新能源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 2022年4月,国家能源局、科学技术部印发了《“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提出加快电网核心技术攻关,支撑建设适应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电源友好并网、源网荷双向互动、智能高效的先进电网,突破储能关键技术、核心装备,满足能源系统发展需要。 2022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开展城市韧性电网和智慧电网建设。开展城市配电网扩容和升级改造。 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明确新型电力系统是以确保能源电力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为首要目标,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主线任务,以源网荷储多向协同、灵活互动为有力支撑,以坚强、智能、柔性电网为枢纽平台,以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基础保障的新时代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新型电力系统具备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四大重要特征,其中安全高效是基本前提,清洁低碳是核心目标,柔性灵活是重要支撑,智慧融合是基础保障,共同构建起新型电力系统的“四位一体”框架体系。 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到2035年,基本建成安全可靠、智能开放的现代化农村电网,农村地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城乡电力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全面承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就地消纳,农村地区电气化水平显著提升,电力自主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有力支撑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3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等。会议强调,要科学合理设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路径,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逐步降低传统能源比重。要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推动加强电力技术创新、市场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 2023年9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阐述了新形势下稳定工作总体思路,即,通过夯实稳定物理基础、强化稳定管理体系、加强科技创新支撑,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其中,“夯实稳定物理基础”明确了“源、网、储”三侧的建设要求,以合理的电源结构、坚强柔性电网平台、科学有序的储能建设,从物理层面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打好基础。 2024年1月,国家电网透露,将加大电网投资力度,加快建设特高压和超高压等骨干网架,预计2024年电网建设投资总规模将超5,000亿元。 2024年1月,国家电网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暨2024年工作会议提出“要打造数智化坚强电网”,以特高压和超高压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为有力支撑,以‘大云物移智链’ 等现代信息技术为驱动,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为路径,打造数智赋能赋效、电力算力融合、主配协调发展、结构坚强可靠,气候弹性强、安全韧性强、调节柔性强、保障能力强的新型电网。 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紧扣新形势下电力保供和转型目标,坚持规划引领、强化全程管理、协同推进建设,将全面提升城乡配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推进配电网数字化转型,促进配电网高质量发展。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2023年1-12月,全社会用电量92,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