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胡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季春飞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34,049,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35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8第六节重要事项....................................................................................................50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1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6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6第十节财务报告....................................................................................................6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确认的联营企业南京江宁开发区锋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正式印发了《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 (一)《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规定(节选): 第八条各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指导各类需求响应主体与电网企业签订需求响应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争议解决、违约责任、协议终止等条款。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委托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开展各类主体的资格审核、设备检测、能力校核、执行组织、效果评估以及电力用户合理接入系统等工作,评估结果报告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 第十条建立并完善与电力市场衔接的需求响应价格机制。根据“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通过实施尖峰电价、拉大现货市场限价区间等手段提高经济激励水平。鼓励需求响应主体参与相应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按市场规则获取经济收益。 第十八条有序用电方案规模应不低于本地区历史最高负荷的30%;若无法满足以上条件,应将本地区所有重点保障用电以外的负荷全部纳入方案。方案按照Ⅰ—Ⅵ级六个等级制定,每5%为一档。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等级的基础上制定细化方案。 第三十四条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指导电网企业统筹推进本地区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制定负荷资源接入年度目标,逐步实现10千伏(6千伏)及以上高压用户全覆盖。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应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确保负荷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调控、统一服务,电网企业为第三方经营主体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服务。 (二)《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规定(节选): 第十三条积极拓宽需求响应主体范围。各类经营性电力用户均可参与需求响应,有序引导具备响应能力的非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需求响应。鼓励推广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空调负荷等主体参与需求响应。 第十四条提升需求响应能力。到2025年,各省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其中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省份达到5%或以上。到2030年,形成规模化的实时需求响应能力,结合辅助服务市场、电能量市场交易可实现电网区域内需求侧资源共享互济。 第十六条全面推进需求侧资源参与电能量和辅助服务市场常态化运行。鼓励满足条件的需求响应主体提供辅助服务,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鼓励通过市场化手段,遴选具备条件的需求响应主体提供系统应急备用服务,签署中长期合约并明确根据电网运行需要优先调用。支持符合要求的需求响应主体参与容量市场交易或纳入容量补偿范围。 第四十一条电网企业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负荷精准调控,各地负荷监测能力应逐步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70%以上,负荷控制能力应逐步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20%以上。 公司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和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的建设方面有多年积累,对行业有深刻理解,拥有多项行业先进核心技术,参与用电信息采集企业标准、能效监测国家及行业标准、电力需求响应国家及行业标准等多项标准的制定,是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一级机构”。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智能用电云服务、电力柜三大业务板块。 1、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公司是国内主要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生产厂家之一,具有深厚的技术和行业积累。公司参与了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拥有多项行业先进核心技术,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够提供从主站系统、通信组网到终端采集设备整体解决方案的厂家。产品包括主站系统、专变终端、集中器、采集器等终端设备,并承建了多个省级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是智能电网建设中用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电数字化、自动化的有力支撑,通过对配电变压器和终端用户用电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实现用电监测、负荷管理、线损分析、自动抄表等功能,对加强电力保障、推进有序用电、实现“限电不拉闸”等具有重要作用。 在“双碳”目标下,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电力系统,负荷不再单纯从电网获取电能,配电网呈现供电多元化的特征。基于智能用电技术,以电动汽车、分布式储能、商用空调、工业用户为主体的源网荷储互动是维持系统功率与电量平衡的重要手段,也是配电系统未来运行控制的关键,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电力负荷管理作用将提高到新的高度。随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深化推动“供电服务”向“供电+能效服务”的双轮驱动转型,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需求侧服务成为各地电网企业积极探索的新业务方向。 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销售对象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成员企业为主,主要以招投标方式获取订单,以销定产。 2022年5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其中要求,到2025年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负荷控制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负荷的20%以上,负荷监测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负荷的70%以上。目前各地市正在有序推进新型电力负荷控制系统建设工作。面对这一市场机遇,公司积极布局新产品和新业务,推出了用户侧管理系统集成平台、智慧能源单元、中央空调智能监控系统等,在多地试点推广,已取得良好口碑,逐渐形成品牌影响力。 2、智能用电云服务 公司运用多年来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技术优势和资源积累,围绕国家政策重点支持、鼓励发展的电能服务行业,开展了智能用电云服务业务。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包括网上智能用电云服务平台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直接服务于各个用电企业。通过在用户侧安装监测设备,实现对企业配电分路或关键设备的用电数据采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将用户系统主站托管到云端,为用户低成本建设配用电监测与管理系统,并利用系统大数据,为用户提供配电房运维、节能改造、需求响应、综合能源管理等增值服务业务,实现企业用能的经济、安全、高效。智能用电云服务业务的用户无需购买设备,由公司提供设备,进行勘查、方案设计、安装、运维等服务,用户只需支付服务费就能获得相应的数据服务。公司通过授权线下服务商的形式在多个省市建立了线下服务网点,对线下服务商提供培训、体系建设、业务指导等,线下服务商在公司的各种体系支撑下,负责现场勘查、设备安装、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 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中的综合能源管理系统,采用部署在用户现场的各类传感器,通过综合组网技术,对电、水、气(汽)、热等能源数据进行自动采集;通过对各项能源数据在线监测和分析,准确、直观地把握企业的能源消耗,通过各种用能分析模型,发现用能中的漏损和节能潜力。智能用电云服务中的限电管理功能在企业面临限电时,可对企业用电负荷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便于企业合理安排用电负荷,保证主要生产线的运转,实现停机不停线,避免因超负荷而被整体限电。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对企业节能减排乃至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