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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易购: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10 财报 -
报告封面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10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燕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德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文菲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市场竞争加剧及市场需求变化风险、行业政策风险、药品质量风险、加盟业务风险、公司拓展新业务面临失败或前期亏损金额较大的风险等,具体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三)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5,666,68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公司治理.................................................51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7第六节重要事项.................................................69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8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4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5第十节财务报告.................................................9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且加盖公司公章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件原件;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子商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 1、中国药品流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2023年,随着各项医改政策持续深化,药品流通行业迎来了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人口老龄化加速、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以及保健意识增强,全社会对健康生活高度关注,医药健康、医疗保健方面的需求不断提升,药品流通市场正在呈现新的特点和趋势,医药板块或将迎来新的发展增量机遇。根据国家商务部发布《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22年,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中有升。统计显示,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27,516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6.0%,增速同比放缓2.5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为5,990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7%,增速同比加快3.3个百分点。药品批发市场销售额为21,526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5.4%。 2、药品流通市场由医院市场持续向院外市场转移 近年来以“医药分开”“分级诊疗”“两票制”“带量采购”“医药反腐”为代表医改政策的推行,促使普通药品逐步从医院流向院外,也推动了药品销售院外市场的发展。2023年作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深化互利共赢的国际经贸合作是推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的应有之义,这也为院外流通行业带来广阔的发展机会。同时,在2024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强化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结算。着眼推进分级诊疗,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加强县乡 村医疗服务协同联动,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筑牢人民群众健康防线。 据统计,中国药品三大终端六大市场的销售额从2013年10,894亿上升至2022年的17,936亿元,十年复合增长率为5.6%。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统计报告,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零售连锁企业门店36.00万家,单体零售药店26.33万家,单体药店是我国医药零售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13年至2022年三大终端的销售额增长率看,公立医院终端、零售药店终端和公立基层医疗终端药品销售额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3%、8.2%、7.4%。至2022年末,公立医院终端市场份额61.8%,呈逐年下降趋势;零售药店终端销售额从2013年2,538亿上升至2022年5,015亿元,市场份额上升至29%,呈逐年上升趋势;公立基层医疗机构终端则相对稳定,市场份额为9.2%。 从趋势上来看,二级及以上医院用药市场份额占比逐渐下降,院外市场份额占比逐步上升。从规模上看,预计2029年,院外市场将以1.6万亿元的总量,打平甚至超过院内市场。药品流通市场格局由医院市场逐步向院外市场转移,为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遇。 3、监管及政策变化为市场提供新机遇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监管趋紧,更有利于规范企业脱颖而出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MAH)制度于2016年5月份开始试点,并于2019年12月1日随着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施行而开始正式实施。该制度的实施,使得我国药品注册制度由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的“捆绑制”,向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转型,为更多具备研发能力、销售能力的公司进入医药产品研发提供了可行路径。MAH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申请和获得B类药品生产许可证(简称“B证”)的企业快速突破2000家,相关质量体系、受托管理等能力和投入参差不齐,为药品质量监管带来巨大挑战。针对这一情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17日发布《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委托生产的许可管理、质量管理及监督管理均提出高标准、严要求,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现场检查指南》以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制度协同发力,对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主体责任,保证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公告发布以来,各省市药监局对已有B证企业进行了系统化的检查和整改,并提升了B证申办要求,这对于具备资金实力、管理能力、体系标准的参与人来说具有重大的积极影响,更有利于规范企业在行业发展和竞争中脱颖而出。 药品网络销售新规施行,促进医药电商高质量发展 2023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明确提出提升健康服务消费,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纲领性文件明确了互联网医疗对于医疗服务和数字经济的价值,“互联网+医疗健康”迎来了迅速发展的机遇。面对药品零售线上终端销售的大幅增长所带来的风险与隐患,为了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服务水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也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义务、监督检查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也进行特别规定,提高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入驻销售企业的监管义务。这透露出监管态度趋向严格和规范化,同时遵循了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对网售处方药分开展示、先方后药、确保处方真实性等规定更加严格具体。2023年6月,国家药监局推出《关于规范处方药网络销售信息展示的通知》,对药品网络销售平台/网站(含应用程序)处方药信息展示等提出细化要求,监管细则的出台使得监管更为明确和有效,提高企业运营的保障。随着药品网络监管各项细化规则逐步完善,网络售药将更加的有法可依,更有利于整个医药电商行业的健康稳健发展。 “七统一”政策正式施行,更有利于规模化企业发挥区域协同优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9月27日公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于2024年1月1 日正式施行,其中第四十三条指出“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统一企业标识、规章制度、计算机系统、人员培训、采购配送、票据管理、药学服务标准规范等,对所属零售门店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所属零售门店应当按照总部统一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开展药品零售活动”。“七统一”标准,通常为同一连锁总部管理,并建立的统一质量管理体系,具体包括:统一企业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计算机系统、统一人员培训、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药学服务标准规范。“七统一”标准抬高了加盟门槛,对被加盟方的品种数量、品种结构、仓储能力、配送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龙头连锁企业和具备数字化赋能能力的平台企业更好地发挥规模效应和区域协同优势,轻资产运营模式也更好地助力龙头企业在万店时代快速扩张。 4、医疗卫生机构的数字化、智能化不断向深度发展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2年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总额为2,358亿元(含第三方交易服务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