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于2023年12月5日 关于与教练罗迪オン·加坎辛有关的劳动争议 作者: 路易斯·卡诺尼克夫(巴拉圭),PSC 单一法官 申请人: 罗迪翁·加坎钦,克罗地亚代表 Ivan Smokrović 受访者: 海杰俱乐部,沙特阿拉伯由全球体育咨询公司代表 I.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18日,克罗地亚教练,罗迪昂·加坎钦(以下简称:)申请人或者教练) 以及沙特俱乐部,哈杰(以下简称:俱乐部或者受访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有效。 2. 原告被雇佣为主教练。 3.根据合同规定,被诉方承诺支付原告如下款项: - 美元10,000作为合同供应商付款2023年10月1日;- 每月薪资USD 12,000,每月月底支付。 第四条第四款B项合同规定:第一方向第二方及其妻子提供(1)从克罗地亚到沙特阿拉伯以及回程(往返)的航空机票(经济舱),在合同开始和结束时。 第五条 合同第七条内容如下:如果任何一方因正当或非正当理由终止合同,则必须向受损方支付24000美元的约定赔偿。此违约金条款是公平合理的,并且是在双方经过长时间谈判后达成一致的。 6. 于2023年9月29日,俱乐部由于“而终止了与教练的合同。结果并不符合预期俱乐部指出,根据合同第7条,将支付未发的薪酬和补偿给教练。尽快. 7. 教练确认他直到今天仍然失业。 II. 国际足联(FIFA)前的程序 2023年10月13日,索赔人向国际足联提交了本索赔。双方立场摘要如下。 a. 原告的立场 9. 在其索赔中,原告要求以下款项:- 美元24,000作为未付薪酬(2023年8月和9月)- 美元10,000对应于合同供应商付款应于2023年10月1日支付;- USD 96,000作为补偿(2023年10月和2024年5月的工资,8倍的USD 12,000);- USD 3,000作为往返机票克罗地亚-沙特阿拉伯;- 另外补偿72,000美元。申诉人请求支付5%的利息每年度截至到期日。 10.在他的陈述中,教练认为俱乐部无正当理由终止了合同。 11.根据申请人声称,体育结果“不能构成开除正当理由”。 鉴于以上情况,教练认为他有权利获得他未支付的费用和违约赔偿,相当于合同的残值。 关于合同的第7条,索赔方主张该条款仅有利于俱乐部,比例失调,应被宣布无效作废。 14. 教练于2023年10月4日提交了他的从沙特阿拉伯前往克罗地亚的机票,金额为2570沙特里亚尔(约合700美元)。 b. 响应者的地位 15. 在其回复中,被诉方请求“考虑由双方协议所进行的终止并指令俱乐部支付尚未支付的赔偿金,金额为24,000美元,以及根据合同第7条规定的赔偿金,金额为24,000美元。 16. 俱乐部辩称,各方协商达成了一项终止协议,该协议已口头同意。然而,随后教练拒绝签署该协议。 17. 由于上述原因,俱乐部指出,由于体育成绩,除了单方面终止合同外,它别无选择。 第18条。俱乐部承认体育成绩并非终止合同的正当理由,然而,它认为合同第7条适用。 19.根据该俱乐部所述,该条款明确且平衡,赋予双方相同的权利。 III. 参与者地位委员会的考虑 a.胜任力和适用的法律框架 20. 首先,球员身份法庭的独任法官(以下亦简称“独任法官”)。单法官分析了其是否能够处理手头的案件。在这方面,他注意到,本案已于2023年10月13日提交给国际足联,并于2023年12月5日提交待决。考虑到《2023年3月版足球裁判程序规则》(以下简称第34条)的措辞:程序规则),上述程序规则版本适用于手头的事务。 21. 随后,独任法官引用了程序规则第2条第1款和第24条第2款,并指出根据《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定》(2023年5月)第23条第2款与第22条第1款第f)项的结合,他有权处理所涉事项,该事项涉及一家俱乐部与国际教练之间的雇佣纠纷。 22. 随后,独任法官分析了应适用于该事项实质的哪些规定。在这方面,他确认,根据《关于球员身份和转让的规定》(2023年5月)第26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并考虑到本案于2023年10月13日提出,上述规定的2023年5月版(以下称:《规定》)适用于手头问题的实质。 b. 举证责任 23. 单独法官回顾了《程序规则》第13条第5款规定的举证责任基本原则,根据该原则,基于被指控事实主张权利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同样,单独法官强调了《程序规则》第13条第4款的措辞,据此,法官可以考量当事人未提交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由或在内由转让匹配系统(TMS)产生的证据。 c. 争议的优点 24. 他的能力和适用法规已确定,独任法官进入争议的实质。在这方面,独任法官首先承认了上述所有事实、论点和存档的文件。然而,独任法官强调,在以下考虑中,它将仅参考其认为与评估手头事务相关的以下事实、论点和文件证据。 i. 主要法律讨论和考虑因素 25. 前述事项确定后,独任法官转向案件的实质,并注意到本案涉及的是一项违约索赔。 26. 在此背景下,独任法官承认,他的任务是决定俱乐部是否有正当理由终止合同,以及决定其后果。 27. 单独法官指出,根据原告的说法,俱乐部因运动表现而未经过正当理由终止了合同。教练认为,合同第7条不适用,因为它有利于俱乐部,且比例失调。 28. 单一法官还指出,被告辩称教练在拒绝签署终止协议之前口头同意了双方终止,这使得俱乐部别无选择,只能因成绩不佳而单方面终止。俱乐部辩称,合同第7条适用,因为它平衡。 29. 综上所述,独任法官希望强调,没有存档的相互终止协议,并且由于成绩不佳,俱乐部于2029年9月29日终止了合同。 30. 依据足球裁判庭的判例法,表现不佳并不构成终止合同的理由。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俱乐部没有正当理由终止合同。 31. 在此阶段,独任法官急于强调,根据其确立的司法判例,只有严重违反或不正当行为才能证明终止合同的合理性。换句话说,只有当存在客观标准,这些标准不允许合理地期待双方继续雇佣关系时,合同才可提前终止。因此,如果存在可以采取的更为宽松的措施以确保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则必须在终止雇佣合同之前采取这些措施。雇佣合同的提前终止只能是最终比率衡量指标 32. 此外,独任法官根据法庭长期以来的司法实践指出,不满意的表现不能成为雇主停止支付应得工资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有效理由,因为这完全是俱乐部单方面和主观的评价。 33. 由于上述原因,独任法官裁定俱乐部非法终止了教练的劳动合同,应对此违约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ii.后果 34. 在陈述上述情况之后,独任法官将注意力转向了由被告所犯此类未经授权的违约行为的后果问题。 35. 单一法官指出,在终止时的未支付薪酬,加上教练的具体救济请求,相当于根据合同计算的两个月薪水(2023年8月和9月),总计24,000美元。 36. 因此,根据一般法律原则,契约必须遵守单法官决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合同终止时未结清的款项。即:美元 24,000. 此外,考虑到原告的要求以及仲裁庭在此问题上的常规做法,独任仲裁员决定以5%的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每一年(每年)关于各自到期日直至有效付款日期的未偿还金额。 38. 如上所述,独任法官转向了计算在该案件中对教练应支付的赔偿金额的问题。在此过程中,独任法官首先回顾了,根据《规则》附件2第6条第2款的规定,赔偿金额应计算,特别是根据争议的基础,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应充分考虑教练根据现有合同和/或新合同以及现有合同剩余时间应得的报酬和其他福利。 39. 在适用相关条款时,独任法官认为首先必须明确相关劳动合同中是否含有一项条款,该条款使得双方事先同意在违约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40. 在此方面,独任法官注意到了合同第7条的文字表述,该表述确立了:若任何一方因正当理由或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必须支付给受损方24000美元的赔偿。本约定损害赔偿条款公平且成比例,系双方经长期谈判后达成一致。 41. 经过分析上述条款的内容,独任法官得出结论,该条款未能满足互惠性和比例性标准,符合法庭长期司法实践,因此不能作为确定应支付给原告赔偿金额的依据。特别是,独任法官指出,一份为期一个季节的合同预期赔偿为两个月薪金。在本案中,合同剩余8个月。鉴于上述原因,独任法官认为该条款不成比例,因此不应当适用。 42. 因此,独任法官判定,应按照《规章》附件2第6条第2款中规定的其他参数来评估原告应向被告支付的赔偿金额。独任法官回忆道,该规定规定了一个在计算赔偿金额时应考虑的标准非穷尽性列举。 考虑到上述内容以及教练的主张,独任法官继续根据合同的条款计算支付给教练的款项,直至合同期限届满。因此,独任法官得出结论,支付金额为10.6万美元(即:8x美元12,000加美元10,000,从2023年10月到2024年5月)作为确定违约赔偿金额的基础。 44. 此外,独任法官决定教练有权获得返回克罗地亚的机票。他已经提交了价值700美元的证明,该金额已加入赔偿金的计算。 45. 继续进行调查时,独任法官核实了教练在相关时间段内是否与另一家俱乐部签署了劳动合同,根据这份合同他将被允许减少其收入损失。根据独任法官的持续实践以及《规定》附件2第6条第2款第b项,在新劳动合同下的此类报酬应考虑在计算违约损害赔偿金额时与教练减轻损害的一般义务相关联。 46. 在此方面,独任法官指出,自合同单方面终止以来,教练一直处于失业状态。 第47条。独任法官引用了《规则》附件2第6条第2款a)项,据此,如果教练在其前一份合同终止后未签署任何新合同,根据一般规则,赔偿应等于提前终止的合同的剩余价值。 48. 在此方面,独任法官决定因合同违约向教练赔偿金额为10,670美元的合同剩余价值(另加机票费用)。 最后一点,考虑到教练的要求以及单法官在此方面的持续实践,后者决定按5%的利率支付教练所提及的赔偿金利息。每一年(每年)截至2023年10月1日直至有效付款日期。 iii.合规性要求与货币决策 最后,考虑到适用的法规,独任法官引用了法规附件2第8条第1款和第2款,其中规定,在其决定中,相关的国际足联决定机构还应就因有关当事人未能及时支付应付款项和/或赔偿而产生的后果作出裁决。 51. 在这一点上,单法官强调,对于俱乐部而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关款项的后果应当是禁止在全国或国际范围内注册任何新球员,直到支付了应付款项。注册禁令的总最长持续时间应为至多三个完整的连续注册期。 因此,考虑到上述情况,独任法官决定,被告必须在收到裁决通知后的45天内向原告支付全部到期款项(包括所有适用的利息),否则,应原告的要求,根据《规则》附件2第8条第2、4和7款,被告将立即生效地被禁止在全国或国际范围内注册任何新的玩家,禁止期限为最长三个完整的连续注册期。 53. 响应方应向索赔方在账户注册表提供的银行账户支付全额款项(包括所有适用利息),该账户注册表附于本决定中。 54. 单独法官指出,根据《规章》附件2第8条第8款,上述禁令将在支付到期款项之前立即解除,并在此之前完成。 d.费用 第五十五条 单独审理的法官认可了《程序规则》第25条第1款的条文,根据该条文:程序在至少一方为球员、教练、足球经纪人或比赛代理的情况下免费。因此,商会决定不对双方施加程序性费用。 56. 同样,为了完整性,独任法官回顾了程序规则第25条第8款的内容,并决定在这些程序中不给予程序性赔偿。 57. 最后,独任法官通过拒绝任何一方提出的其他救济请求来结束了其审议。 第四章 玩家状态委员会的决定 1. 申请人罗迪オン·加茨金的主张部分被接受。 2. 被告 Hajer Club 必须支付给原告以下金额(): - 美元12,000作为未付薪酬此外增加5%的利率。每年度自2023年9月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 美元12,000作为未付薪酬此外增加5%的利率。每年度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