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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30 财报 -
报告封面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07 2024年3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申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丽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描述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31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8第六节重要事项...................................................50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5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0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0第十节财务报告...................................................7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解释“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公司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旅游业。 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与国民收入的提高,旅游已成为国民美好生活的刚性需求,旅游出行已不再单纯追求美丽风景,而是体现人们向往美好生活,体现人生价值的主观需求。随着人员出行政策放松及国家对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视,旅游行业2023年走出了历时三年的深度萧条期,逐步复苏并实现较好增长,我国旅游产业格局日趋完善,旅游业在提高就业、改善民生、带动GDP、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等方面作用日趋凸显。国内旅游业正进入大众旅游新时期,市场内生和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提出要把旅游业打造成为传承中华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渠道,成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十四五”时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坚持系统观念、筑牢防线,坚持旅游为民、旅游带动,坚持创新驱动、优质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利用”为基本原则,以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注重需求侧管理,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快旅游强国建设,努力实现旅游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相继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内旅游提升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明确加大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激发旅游消费需求,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为旅游行业提振消费、提质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旅游市场更加注重品质提升、服务优化和环境保护,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 2023年我国旅游业呈现出显著的复苏和增长态势,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数据,2023年国内出游人次48.91亿,同比增长93.3%。国内游客出游总花费4.91万亿元,同比增长140.3%。 公司作为桂林旅游业龙头企业,是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主力军,也是推动桂林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公司在桂林地区的龙头地位及市场份额维持稳定态势。公司以《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为指引,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风范、广西特色、桂林经典”的理念,以公司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增发融资和扩张营收为两翼驱动,全力抓实抓好政治引领、资本运作、增收增效、盘活处置、项目建设、机制改革、安全服务、党的建设等重点任务,奋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指标,助力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从行业地位看,公司在行业中具有以下优势:一是旅游资源垄断优势;二是旅游资源整合优势;三是政策支持优势;四是区域品牌优势;五是一体化营销优势;六是集团化管理优势;七是专业人才优势;八是信息化建设优势。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旅游服务及与旅游服务相关的业务,主营业务包括:游船客运、景区旅游业务、酒店、公路旅行客运、出租车业务等。 公司拥有桂林地区核心旅游资源两江四湖景区、银子岩景区、龙胜温泉景区、丰鱼岩景区、资江天门山景区的经营权,并与公司控股股东旅投集团合作建设桂林市区著名景区——七星景区;公司拥有五星级酒店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100%股权;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漓江星级游船41艘,共4,126个客位,约占桂林市漓江星级游船总数的30.15%;公司拥有出租汽车175辆,约占桂林市出租汽车总量的7.77%;公司拥有大中型旅游客车136辆,约占桂林市旅游客车总量的4.98%。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作为桂林旅游业龙头企业,是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主力军,也是推动桂林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核心产品具有资源垄断优势和资源整合优势,在现阶段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大趋势下,公司产品在桂林地区的核心地位及市场份额将维持稳定态势。 自2022年12月人员出行政策放松后,桂林旅游业以及本公司旅游主业于2023年初开始呈现良好的复苏态势。本报告期,公司游客接待量618.57万人次,同比增长233.31%;实现营业收入46,710.36万元,同比增长260.89%。 公司本报告期主要的收入来源于漓江游船分公司、两江四湖景区、银子岩景区及漓江大瀑布饭店。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公司拥有桂林市两江四湖景区环城水系水上游特许专营权40年(2010年-2050年);2.公司拥有桂林荔浦银子岩景区66年经营权(2002年-2068年);3.公司拥有桂林荔浦丰鱼岩景区50年经营权(1998年-2048年);4.公司拥有贺州温泉景区40年经营权(2004年-2044年);5.公司拥有桂林龙胜温泉景区40年经营权(2001年-2041年);6.公司拥有桂林资源县资江天门山景区经营权;7.公司拥有漓江星级游船41艘,共4,126个客位,约占桂林市漓江星级游船总数的30.15%;8.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桂林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桂林七星景区,期限40年(2002-2042年)9.公司拥有桂林漓江景区城市段游船运力数量1,394个客位,约占桂林漓江景区城市段运力总量(客位)的58%。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旅游服务及与旅游服务相关的业务,主营业务包括:游船客运、景区旅游业务、酒店、公路旅行客运、出租车业务等。 本报告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710.36万元,同比增长260.89%,营业成本32,721.66万元,同比增长44.48%,营业利润1,109.07万元,同比增加31,376.7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7.60万元,同比增加29,820.99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共接待游客618.57万人次,同比增长233.31%。其中,公司景区(两江四湖、银子岩、贺州温泉、龙胜温泉、丰鱼岩、资江天门山景区)共接待游客359.18万人次,同比增长355.48%;公司漓江游船客运业务共接待游客63.97万人次,同比增长737.10%;漓江大瀑布饭店共接待游客22.14万人次,同比增长250.52%;旅游汽车公司共接待游客27.51万人次,同比增长112.11%。 公司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 (1)自2022年12月人员出行政策放松后,公司旅游主业于2023年初开始呈现良好的复苏态势。2023年度,公司游客接待量618.57万人次,同比增长233.31%;实现营业收入46,710.36万元,同比增长260.89%。 (2)2023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4,418.86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46,710.36万元,同比增长260.89%。主要原因:公司旅游主业于2023年初开始呈现良好的复苏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