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3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长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恩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单菁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0,498,611,1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37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0第六节重要事项...............................................................................................................................65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9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5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6第十节财务报告...............................................................................................................................90 备查文件目录 以下文件备置于公司办公地址,供社会公众参阅: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于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香港联交所网站上公开披露的H股2023年度业绩公告及年度报告。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集团于2023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是党的二十大明确作出的战略部署,是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优化我国能源 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作用。2023年3月5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统筹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及“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2023年4月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核准建设”。2023年,国家对包括宁德5、6号机组以及惠州3、4号机组在内的5个核电项目予以核准。 2023年7月17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强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及“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2023年8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其中重点方向包括先进核能发电与核能综合利用示范。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于2023年7月发布的《中国核能发展与展望(2023)》,我国在建核电机组规模继续保持世界第一,国内核电装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 ,核能利用将扮演多重角色。我们认为,随着国家“双碳”战略以及能源革命的深入推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 体系加快建设,在可预期的发展节奏下,核能产业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将更加广阔。 根据中电联《2023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统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在运核电机组装机规模约为5,691万千瓦(不含台湾地区),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9%,核电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占比仍然很低。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2024年1月17日公布的资料,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2%,较2022年增长2.2个百分点,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更加坚定、有力。2023年,全国核电的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670小时,同比增加54小时。 注:数据来源于中电联《2023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其中发电装机容量以及发电量占比数据是全口径数据,平均利用小时是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一季度新闻发布会,2023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市场化交易电量持续上升,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有效运行,其中中长期交易充分发挥“压舱石”作用,稳定总体市场 规模和交易价格;山西、广东、南方区域、长三角等地现货交易相继启动,对电力资源优化配置起到积极效果;电力市场 规则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等文件陆续修订和发布。根据中电联的 统计,2023年全国市场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4%,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其中中长期电力交易电量占市场电量比重超过90%。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本公司是中广核核能发电的唯一平台,业务主要包括:建设、运营及管理核电站,销售该等核电站所发电力, 组织开发核电站的设计及科研工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27台在运核电机组和11台在建核电机组(其中包含本公司控股股东委托本公司管理的6台机组),装机容量分别为30,568兆瓦和13,246兆瓦,占全国在运及在建核电总装机容量的43.48%。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的《全国核电运行情况(2023年1-12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国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共55台,全国商运核电机组上网电量为4,067.09亿千瓦时。2023年,公司管理的核电站的总上网电量为2,141.46亿千瓦时,占全国核电机组上网电量的52.65%。 公司售电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节“主营业务分析”第1节概述部分内容。 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增加的原因是:防城港3号机组于2023年3月25日投入商业运行。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3-021的公告。 2.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核准的陆丰5号及6号机组已开工建设,本公司联营企业宁德第二核电所有的宁德5号及6号机组于2023年7月31日获得国务院核准。详情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1日、2022年9月8日、2023年8月27日及2023年7月31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2022-031、2022-056、2023-056及2023-039的公告。 涉及到新能源发电业务 公司不涉及新能源发电业务(如风电、水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潮汐能发电等)。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环保效益显著,促进可持续发展 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是党的二十大明确作出的战略部署,是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优化我国能源 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作用。2023年3月5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统筹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及“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2023年4月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核准建设”。2023年,国家对包括宁德5、6号机组以及惠州3、4号机组在内的5个核电项目予以核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