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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业点评:教育部出台首个校外培训管理行政法规,正视社会合理培训需求

教育行业点评:教育部出台首个校外培训管理行政法规,正视社会合理培训需求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 行业点评 2024年02月16日 教育 教育部出台首个校外培训管理行政法规,正视社会合理培训需求 事件:2月8日,教育部发布《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拟首次将校外培训管理上升为行政法规,在过往政策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校外培训管理制度,对培训机构经营条件、审批步骤、培训时间、收费定价、从业人员资质、培训内容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在推进依法管理的同时,正视家长合理培训需求,其中: 明确界定校外培训概念:《条例》第2条明确将校外培训界定为“学校教育体系外,面向社会开展的,以中小学生和3至6岁学龄前儿童为对象,以提高学业水平或者培养兴趣特长等为主要目的,有组织或系统性的教育培训活动”,此定义主要是排除亲朋之间无偿的或非经常性的辅导,治理对象仍重点集中于隐形的非合规机构。 明确非学科和学科类分类管理:在2021年7月“双减”政策(主要针对学科类培训)与2022年12月《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针对非学科类培训)实施基础上,《条例》提出“校外培训按照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实行分类管理”,强调二者分而治之: 1)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培训延续“双减”监管严要求:《条例》延续“双减”文件对K9学科的严格管制,强调K9学科校外培训机构需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在线上/线下办学许可审批、教学教研人员资质、培训材料备案、培训时长/时段(明确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期)、培训成果用途、政府指导定价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我们认为K9学科类教培政策框架已基本稳定,静待政策落地后持续优化细节; 2) 高中阶段学科培训未再提及双减文件中“高中阶段参照执行”表述:针对高中学科类培训,《条例》较“双减”文件未再度提及“参照双减意见有关规定执行”与“不再审批新的高中学科培训机构”表述,同时《条例》中有关节假日培训时间的要求未涉及高中阶段学科培训。此前由于“双减”文件未对高中学科类培训做出非营利性等限制,行业自2022年以来普遍已明确延续高中业务,我们认为此次《条例》进一步表明监管非负面信号,而是从行业层面强调规范化管理,政策面无需过度担忧; 3) 义务教育阶段非学科培训持续鼓励:《条例》中对K9非学科校外培训延续一贯鼓励态度,鼓励博物馆等各类校外场所开展校外培训,引导高质量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并细化办学许可审批等若干规定和举措,我们认为本次文件强调K9非学科培训满足多样化文化教育需求的目标导向,支持行业增加良性供给,鼓励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明确校外培训为学校教育有益补充的基本定位,进一步规范管理体系:《条例》明确校外培训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明确了平衡机构、家长、学生、学校等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并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立法价值,针对合理培训需求进一步推进治理规范化、合法化。 行业长期规范化发展趋势不改,龙头优势凸显。我们认为本次文件偏向表明政府对校外教培行业非负面态度,而是意在推动《“双减”意见》各项举措形成长效机制,满足社会合理培训需求,良性监管态度进一步明晰;“双减”后中小机构与非合规机构大量出清,行业竞争格局优化,同时非学科等业务转型成效得到验证,我们看好合规经营且具备教研、师资和品牌力的龙头成长性,行业情绪与估值有望持续修复,建议重点关注教培板块机会。重点推荐业绩持续超预期的K12龙头新东方(港股/美股)及A股唯一学科类映射标的学大教育(A股),重点关注好未来(美股);此外建议关注【A股】昂立教育、凯文教育、盛通股份等;【港股】思考乐教育、卓越教育集团等;【美股】高途集团等。 风险提示:政策变动风险,行业竞争加剧风险,教培需求不及预期等。 增持(维持) 行业走势 作者 分析师 顾晟 执业证书编号:S0680519100003 邮箱:gusheng@gszq.com 研究助理 刘书含 执业证书编号:S0680122080034 邮箱:liushuhan@gszq.com 相关研究 1、《教育:重视民办高教估值修复机会》2023-07-28 2、《教育:教育刚需属性凸显,情绪稳步回暖,重视板块机会》2023-07-21 3、《教育:基本面回暖叠加预期改善,人服板块布局机会已现》2023-06-15 -48%-32%-16%0%16%2023-022023-062023-102024-02教育沪深300 2024年02月16日 P.2 请仔细阅读本报告末页声明 免责声明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的信息均来源于本公司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但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及预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保持在最新状态,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信息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本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 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 本报告版权归“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未经事先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任何机构或个人如引用、刊发本报告,需注明出处为“国盛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我们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报告所表述的任何观点均精准地反映了我们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个人看法,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我们所得报酬的任何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投资建议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联系。 投资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 评级 说明 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的6个月内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基准指数的相对市场表现。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美股市场以标普500指数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 股票评级 买入 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5%以上 增持 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15%之间 持有 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5%之间 减持 相对同期基准指数跌幅在5%以上 行业评级 增持 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上 中性 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10%之间 减持 相对同期基准指数跌幅在10%以上 国盛证券研究所 北京 上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中海地产广场东塔7层 邮编:100077 邮箱:gsresearch@gszq.com 地址:上海市浦明路868号保利One56 1号楼10层 邮编:200120 电话:021-38124100 邮箱:gsresearch@gszq.com 南昌 深圳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厦 邮编:330038 传真:0791-86281485 邮箱:gsresearch@gszq.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00号鼎和大厦24楼 邮编:518033 邮箱:gsresearch@gsz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