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近日发布的《上海市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二)股份回购事项 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1日、6月2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股份回购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54、057)。 截至2022年9月14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45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最高成交价为4.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120,263.0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三)公司与上港长江物流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 公司与上港集团长江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江海直达低碳智能航运示范战略合作意向书》,双方基于既往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共同发展愿望,以及互利共赢、能力共享的原则,拟在不久的将来合作开展智能低碳航运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为践行长江经济带和沿海航运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为建设上海国际低碳航运中心,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打造智能低碳航运的行业合作典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四)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事项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隆海重能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含)特定对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518,408,739股(含本数)。其中,隆海重能拟以现金方式认购股份总数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总股数的12.50%(含本数),且本次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五)行政处罚情况说明 2021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2021-2-007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021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1】1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2022年8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