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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华源:宏盛华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2023-12-19招股说明书-
宏盛华源:宏盛华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1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扫描二维码查阅公告全文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华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988号文同意注册。《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 条 件 网 站 ( 中 证 网 ,http://www.cs.com.cn/; 中 国 证 券 网 ,http://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http://www.zqrb.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66,878.8772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价格(元/股) 1.70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 无 发行前每股收益 0.0718元(按照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 发行后每股收益 0.0539元(按照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31.54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09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57元(按照202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56元(按照202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股票交易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13,694.09 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0,033.68万元,其中: (1)承销费及保荐费6,514.74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1,877.36万元; (3)律师费961.13万元; (4)信息披露费用523.58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含印花税)156.87万元。 注:1、上述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2、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130.94万元,差异系印花税25.92万元。除上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仇恒观 联系电话 0531-67790760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10-66578999 发行人: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此页无正文,为《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