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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报告 评级:买入 中国水务(855 HK) 目标价:7.00港元 中期业绩略逊预期,长远发展升势不变 1H FY24股东净利润同比下跌14.9% 1HFY24(2023年4-9月)收入同比上升0.9%至68.5亿元(港元,下同),但股东净利润同比下跌14.9%至9.7亿元,略逊预期,主因:(一)人民币汇率波动;(二)自来水需求恢复略慢,自来水经营服务收入同比下跌4.4%至16.2亿元;(三)房地产市场销售数据不理想导致自来水接驳收入同比下跌7.6%至9.2亿元;(四)美元及港元借贷利率上升导致财务开支同比增加39.1%至3.8亿元;(五)分占联营公司业绩盈利同比下跌66.9%。 2H FY24起反映经济恢复对自来水需求的效益 近月多项内地经济统计数字改善,例如2023年首三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8%,高于去年同期的0.7%增长。这预示社会对自来水需求增加,尤其是工商行业的用水需求。经济恢复也给予政府较大空间调升水价。1H FY24公司仅有一个自来水项目获得提价,分别少于FY22及FY23同期的八个及两个。我们重申经济恢复对自来水需求的效益将于2H FY24起才逐渐显现的看法。预计FY24-26自来水经营服务收入将分别同比上升3.3%、3.4%、5.4%至34.6亿、35.8亿、37.8亿元。 管道直饮水业务表现良好 1H FY24管道直饮水业务表现良好,收入同比上升160.6%至10.3亿元,占公司总收入比例同比上升9.2个百分点至15.0%。项目数目(含在建)同比上升约70%至6,800个以上。我们预计FY24-26管道直饮水收入将分别同比上升72.5%、40.7%、38.5%至22.6亿、31.8亿、44.0亿元,占公司总收入比为15.0%、19.9%、25.9%。 重申“买入”评级 基于中期业绩表现,我们分别下调FY24-26股东净利润预测7.7%、7.2%、5.7%,并相应将目标价由7.60港元降低至7.00港元,对应6.0倍FY24目标市盈率和43.5%上升空间,重申“买入”评级。 来源:彭博、中泰国际研究部 相关报告 风险提示:(一)水源受到污染、(二)水价提升幅度及进度低于预期、(三)汇率风险。 20231024-中国水务(855 HK)更新报告:业务将逐步改善 20230628-中国水务(855 HK)更新报告:业绩略逊预期,直饮水业务不断扩大 分析师周健锋(Patrick Chow)+852 2359 1849kf.chow@ztsc.com.hk 历史建议和目标价 来源:公司资料、中泰国际研究部 公司及行业评级定义 公司评级定义: 以报告发布时引用的股票价格,与分析师给出的12个月目标价之间的潜在变动空间为基准; 买入: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在20%以上增持: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以上至20%之间中性: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至10%之间卖出: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损失大于10% 行业投资评级:以报告发布后12个月内的行业基本面展望为基准;推荐:行业基本面向好中性:行业基本面稳定谨慎:行业基本面向淡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国际”或“我们”)分发。本研究报告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发送本报告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不因接受到本报告而视为中泰国际客户。本研究报告是基于我们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的信息,但我们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涉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不论报告接收者是否根据本报告做出投资决策,中泰国际都不对该等投资决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以任何形式分担投资损失,中泰国际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内容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客户也不应该依赖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我们会适时地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各种规定可能会阻止我们这样做。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行业报告之外,绝大多数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出版。中泰国际所提供的报告或资料未必适合所有投资者,任何报告或资料所提供的意见及推荐并无根据个别投资者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及独特需要做出各种证券、金融工具或策略之推荐。投资者必须在有需要时咨询独立专业顾问的意见。 中泰国际可发出其他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反映研究人员的不同观点、见解及分析方法,并不代表中泰国际或附属机构的观点。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研究人员于发出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我们的销售人员、交易员和其它专业人员可能会向我们的客户及我们的自营交易部提供与本研究报告中的观点截然相反的口头或书面市场评论或交易策略。我们的自营交易部和投资业务部可能会做出与本报告的建议或表达的意见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权益披露: (1)在过去12个月,中泰国际与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并无企业融资业务关系。(2)分析师及其联系人士并无担任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之高级职员,亦无拥有任何所述公司财务权益或持有股份。(3)中泰国际证券或其集团公司可能持有本报告所评论之公司的任何类别的普通股证券1%或以上的财务权益。 版权所有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未经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材料的任何部分均不得(i)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ii)再次分发。 中泰国际研究部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9-195号李宝椿大厦6楼电话:(852) 3979 2886传真:(852) 3979 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