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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东控股中期报告2023

2023-11-13港股财报起***
骏东控股中期报告2023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的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有意投資者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GEM的較高風險及其他特色表示GEM較適合專業及其他資深投資者。 由於GEM上市公司新興的性質使然,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板買賣的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無發表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之規定提供有關駿東(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資料。本公司董事(「董事」)願對本報告所載資料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並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其他事項,足以令本報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報告產生誤導。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呈報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個月及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2022年同期之比較數字如下: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個月及六個月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經營活動(所用)/所得現金淨額投資活動所得/(所用)現金淨額融資活動所得/(所用)現金淨額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增加╱(減少)淨額於4月1日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匯率變動之影響於9月30日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1一般資料駿東(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3年8月7日根據開曼群島法例第22章公司法 (1961年第3號法例,經綜合及修訂)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已於2015年2月23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GEM」)上市。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主要從事採購、生產及銷售木製產品。 2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a)採納新訂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於本年度生效 香港會計師公會已頒佈多項於本集團本會計期間首次生效的新訂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實務聲明第2號之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訂本 保險合約及相關修訂會計政策的披露 會計估計之定義與單一交易所產生的資產及負債有關的遞延稅項 該等新訂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並無對本集團於本期間或上一期間的業績及財務狀況產生任何重大影響。本集團並無提早應用於本會計期間尚未生效的任何新訂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下列可能與本集團財務報表有關之新訂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已頒佈惟尚未生效,亦並未獲本集團提早採納。本集團目前有意於其生效之日應用該等變動。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訂本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1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訂本具契諾之非流動負債1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訂本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之間的資產出售或注資2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之修訂本售後租回中之負債1 1於2024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2修訂本應前瞻性地應用於待定日期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內發生之資產出售或注資。 本公司董事預期應用該等新訂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日後將不會對本集團之綜合財務報表造成重大影響。 3重大會計政策 (a)合規聲明 綜合財務報表乃按照所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下文統稱「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以及香港公司條例有關編製綜合財務報表之條文編製。此外,綜合財務報表已載列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規定之適當披露事項。 (b)計量基準及持續經營假設 誠如下文所載會計政策所闡釋,除若干金融工具按公平值計量外,綜合財務報表根據歷史成本基準編製。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已產生除稅後虧損約3.5百萬港元。於2023年9月30日,本集團的流動負債淨額為約57.4百萬港元,而本集團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結餘僅為約0.7港元。該等狀況或會令本集團持續經營的能力重大存疑。 就上述情況而言,本公司董事已就管理層所編製的本集團自報告日期末起12個月的預測期間的現金流量預測(「現金流量預測」)進行詳細檢討,並於評估使用持續經營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是否恰當時考慮以下因素: -須於2023年7月2日償還的銀行借款約107.7百萬港元已於2023年6月30日提早重續,延長兩年至2025年6月28日。須於2023年10月22日償還的銀行借款約52.7百萬港元已於2023年10月19日提早重續,延長兩年至2025年10月16日; -股東已承諾於本集團確定有充足流動資金為其營運提供資金之前,不會要求本集團償還應付款項約45.8百萬港元;及 -本集團與其主要客戶訂立若干銷售框架協議(「框架協議」),以銷售木製產品及補充材料,總代價為約122.2百萬港元。雖然2023年上半年中國房地產市場發展呈現下跌趨勢,以及2023年8月初河北省遭受嚴重水災,但管理層仍然認為,鑑於自2023年4月起對本集團木製產品及補充材料的經常性需求,預期銷售將在很大程度上得到落實。除了框架協議的主要客戶,本集團亦努力物色其他客戶藉以增加其銷售收入。 3重大會計政策(續) (b)計量基準及持續經營假設(續) 根據上述情況,本公司董事認為,本集團將具備充足現金資源以應付其自報告日期起計未來12個月內到期的未來營運資金及其他融資需要,故信納以持續經營基準編製綜合財務報表屬恰當。儘管如此,持續經營基礎的使用有效性取決於上述計劃及措施的成功實施,包括成功根據框架協議達成目標銷售額、股東履行對本集團承諾的能力以及銀行貸款到期後成功續期。該等情況表明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能會令本集團持續經營的能力重大存疑,因此其可能無法在正常業務過程中變現其資產及清償其負債。 4收入及分部呈報 按確認時間及主要產品分類的收入如下: 4收入及分部呈報(續) 5融資成本 銀行借款利息租賃負債利息 除稅前虧損,經扣除下列各項:董事薪酬其他員工成本界定供款退休計劃之供款 即期稅項: -期內中國企業所得稅撥備-期內香港利得稅撥備 遞延稅項: -暫時性差額的產生及撥回-將予分派的保留溢利的中國預扣稅 附註: (i)本公司及本集團於香港註冊成立的附屬公司須按兩級制利得稅繳納香港利得稅。溢利首2百萬港元按8.25%徵稅,超過2百萬港元以上的餘下溢利之稅率為16.5%。(ii)本公司及本集團於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附屬公司根據其各自註冊成立國家的規則及規例均毋須繳納任何所得稅。(iii)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於中國(不包括香港)成立的附屬公司須按25%(2022年:25%)的稅率繳納中國企業所得稅。 8股息 董事會並不建議派付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之股息。 9每股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乃基於下列數據計算得出: 應收第三方的貿易應收款項減:虧損撥備 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購買存貨的預付款項-買賣其他貨品的應收款項-應收租戶款項-其他 減:虧損撥備 其他應收款項 賬齡分析: 截至報告期末,貿易應收款項按發票日期及扣除虧損撥備的賬齡分析如下: 30日內31至60日61至90日91至180日超過180日 所授信貸期自交貨日期起計介乎30至90日。 貿易應付款項:-應付第三方款項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開支:按攤銷成本確認-應付員工相關成本-應付河北優林科技有限公司當時關聯方款項-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應付款項-應付利息—其他應付稅項-其他應計開支及應付款項-來自關聯方之墊款 截至報告期末,貿易應付款項按發票日期的賬齡分析如下: 30日內31至60日61至90日超過90日 12銀行借款 本集團之銀行借款分析如下: 銀行借款:-有抵押 減:銀行借款之即期部分 1年內1年後但於2年內 13關聯方交易 除財務報表其他地方披露的交易及結餘外,本集團於期內已訂立以下重大關聯方交易。 來自關聯方之墊款償還關聯方款項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業務回顧 本集團主要從事採購、製造及銷售膠合板產品及其他木製產品,包括但不限於結構板、建造使用的輔助材料及訂製木製產品。本集團的主要訂製木製產品╱服務主要包括(其中包括)(i)木結構構件;(ii)鋁包木門窗;(iii)訂製木製家具;(iv)上述產品的組裝及安裝服務;及(v)其他訂製產品。本集團通過對其產品╱服務採用良好的生產管理及質量控制標準來維持其聲譽及客戶忠誠度。 本集團的客戶主要包括房地產開發商及建築工程公司。就房地產開發商及建築工程公司而言,本集團一般以項目為基礎從事業務。本集團向該等客戶提供一站式定制服務,其過程通常涉及(其中包括)(i)根據客戶的要求向供應商採購原材料;(ii)如有需要,根據客戶的要求及規格將原材料加工為建築用材料;(iii)如有需要,根據客戶的要求安排物流服務將產品運送至特定施工現場;及(iv)如有需要,根據客戶要求於現場組裝及安裝成品。 於上一財政年度,隨著COVID-19疫情持續,中國實施疫情爆發以來最嚴格的抗疫措施,使本集團業務經歷疫情爆發以來最困難的時期。自去年2月以來,中國各地疫情再度爆發,「動態清零」政策導致人員及物流受到嚴重限制及國內市場萎縮。自2022年12月起,國內經濟活動於防疫措施調整後開始恢復,受影響地區的業務活動重新活躍,經濟開始復甦,本集團生產自2023年2月起逐步恢復。2023年上半年中國房地產市場發展呈現下跌趨勢,以及2023年8月初河北省遭受嚴重水災,本集團銷售收入自第一季錄得約24.5百萬港元下跌約49.2%至第二季錄得約12.5百萬港元。展望下半年,本集團除了將會專注於完成框架協議下的銷售目標外,同時亦將會努力物色其他客戶以增加其銷售收入。 本集團將會運用不同方法提高生產力,例如改進生產流程、加強服務質素監控及完善對客戶的支援。除此之外,本集團亦會致力推動持續進步之文化及內部流程之自動化以提升效率及減省成本。預期各開源節流的措施將有助於改善本集團表現。 財務回顧 收入 於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收入約37.0百萬港元,較去年增加約101.1%(2022年:約18.4百萬港元)。該增加乃主要由於抗疫措施調整後,中國經濟活動逐漸恢復導致木製產品需求增加。 毛利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毛利增加約80.4%至約9.2百萬港元(2022年:約5.1百萬港元)。該增加主要由於抗疫措施調整後,中國經濟活動逐漸恢復導致木製產品需求增加。 期內虧損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虧損約3.5百萬港元,較去年減少約13.8百萬港元(2022年:虧損約17.3百萬港元)。 該減少乃主要由於(i)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毛利增加約4.1百萬港元至約9.2百萬港元(2022年:約5.1百萬港元);及(ii)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其他虧損減少約12.4百萬港元至約0.1百萬港元(2022年:其他虧損約12.5百萬港元),其主要由於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六個月出售附屬公司產生的虧損約12.5百萬港元。該等減少由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其他收益減少約3.2百萬港元至約0.5百萬港元(2022年:約3.7百萬港元)所抵銷,其主要由於租賃附屬公司的投資物業於2023年3月24日提早終止導致租金收入減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