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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研究行业: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出台,促成本回收迎价值重估

公用事业2023-11-11华福证券玉***
低碳研究行业: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出台,促成本回收迎价值重估

1 Tabl e_First Table_First|Table_ReportType 行业研究 行业事件点评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Tabl e_First|Tabl e_Summary 低碳研究行业 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正式出台,促成本回收迎价值重估 投资要点: ➢ 事件:2023年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 容量电价正式出台,确立煤电两部制电价政策。《通知》提出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全国统一标准:330元/KW·年)的方式确定。容量电价分地分时不同,1)分地:考虑到各地电力系统对支撑调节能力需求不同,煤电功能转型进度存在差异。2024-2025年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青海、云南、广西(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为50%左右,对应165元/KW·年;其他地区为30%左右,对应100元/KW·年。2)分时:2026年起,煤电转型较快的地方原则提升至不低于70%,对应231元/KW·年;其他地方提升至不低于50%,对应165元/KW·年。 ➢ 促成本回收迎价值重估,增强煤电企业盈利稳定性。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过程中,新能源发电占比快速提升,电力系统消纳压力日益凸显,迫切需要煤电发挥其基础性支撑调节作用。为适应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煤电由单一制电价(电量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电量电价+容量电价)。容量电价的出台促进了煤电企业回收成本,增强煤电企业盈利稳定性,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 明确实施范围不含未满足灵活调节能力要求的机组,灵活性改造有望加速推进。《通知》强调燃煤自备电厂、不符合国家规划的煤电机组,以及不满足国家对于能耗、环保和灵活调节能力等要求的煤电机组,不执行容量电价机制。《通知》明确了实施范围不含未满足灵活调节能力要求的煤电机组,有望进一步释放火电灵活性改造需求,加速推进火电灵活性改造,利好灵活性改造相关标的。 ➢ 投资建议:煤价中枢下行,火电企业盈利修复明显,容量电价机制正式出台,促进火电企业成本回收,增强盈利稳定性,推荐关注火电板块投资机会,建议关注装机规模居前的华能国际、华电国际、国电电力、大唐发电;以及火电灵活性改造标的青达环保、华光环能。 ➢ 风险提示:项目推进不及预期;政策执行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研究报告使用的公开资料可能存在信息滞后或更新不及时的风险。 Tabl e_First|T abl e_R eportD at e 低碳研究(电力环保氢能) 2023年11月10日 Tabl e_First|Tabl e_Rati ng 强于大市(维持评级) Tabl e_First|Tabl e_M ark etI nf o 行业相对大盘走势 Tabl e_First|T abl e_C hart 团队成员 Tabl e_First|Tabl e_Aut hor 分析师 汪磊 执业证书编号: S0210523030001 邮箱:wl30040@hfzq.com.cn 汪磊 Tabl e_First|Tabl e_Cont act er Tabl e_First|Tabl e_Rel at eRepor t 相关报告 诚信专业 发现价值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丨公司名称 诚信专业 发现价值 2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行业事件点评|低碳研究 分析师声明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一般声明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的信息均来源于本公司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该等公开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由其发布者负责,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该等信息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及预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之后可能会随情况的变化而调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保持在最新状态,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所载的信息或所做出的任何建议、意见及推测并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也不构成对所述金融产品、产品发行或管理人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仅承诺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以供投资者参考,但不就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对任何投资做出任何形式的承诺或担保。投资者应自行决策,自担投资风险。 本报告版权归“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本公司对本报告保留一切权利。除非另有书面显示,否则本报告中的所有材料的版权均属本公司。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未经授权的转载,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转载责任。 特别声明 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参考依据。 投资评级声明 类别 评级 评级说明 公司评级 买入 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市场基准指数涨幅在20%以上 持有 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市场基准指数涨幅介于10%与20%之间 中性 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市场基准指数涨幅介于-10%与10%之间 回避 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市场基准指数涨幅介于-20%与-10%之间 卖出 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市场基准指数涨幅在-20%以下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 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高于市场基准指数5%以上 跟随大市 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介于市场基准指数-5%与 5%之间 弱于大市 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低于市场基准指数-5%以下 备注: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的6~12个月内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基准指数的相对市场表现。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股市场以标普500指数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另有说明的除外)。 联系方式 华福证券研究所 上海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436号陆家嘴滨江中心MT座20层 邮编:200120 邮箱:hfyjs@hfzq.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