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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峰股份:继峰股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财报-
继峰股份:继峰股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转债简称:继峰定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9月1日分别收到了《关于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但尚需公司针对《通知》及《落实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及时回复,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落实意见回复后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王义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思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贤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