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办会[2022]32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公司计划对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预计为92.60亿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孙公司计划担保金额8.01亿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核建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2.90亿元,担保人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为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受益人为BASF Integrated Site (Guangdong) Co., Ltd.,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种类为工程履约担保,担保期限为5年,担保开始日期是2023年7月21日,该担保有反担保措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陈宝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淑英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子建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宝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淑英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子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