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119.58万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48,275,947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高端汽车模具智造中心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造中心建设项目、高性能挤出型材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的分析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6日、202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本次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于2023年7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 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林上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上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安宇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安宇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