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长远战略目标规划,结合青岛创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团队已有的投资管理经验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相关行业资源优势,为进一步挖掘体外诊断(IVD)、创新药、医疗器械、生命科学等医疗健康细分领域的发展机遇,探索和发现新的业务增长点,整合各方资源,增强与公司的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力,参与投资创景康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00万人份体外诊断试剂、850台配套仪器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林长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永沾会计机构负责人:解中超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林长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永沾会计机构负责人:解中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