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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文化: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且尚未使用的1,812,233股公司股份予以注销,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公司债权人自2023年9月16日起45天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截至目前,该事项尚在进行中,待申报期结束,公司将向上交所和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注销股份事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志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玉兰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王志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玉兰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公司负责人:王志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玉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并根据准则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 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2023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