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武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贵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书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1)按照财政部于2022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中对于“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和年初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公司本年取得长江三峡集团江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三峡集团浙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王武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贵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书超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4,783,492.08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27,175,827.14元。 公司负责人:王武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贵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书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武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贵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书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