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及2023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3)。 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6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4.5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的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4日、8月2日、8月14日、9月2日、10月9日分别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2023-103、2023-114、2023-123、2023-132)。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028,084股,占公司总股本2,173,561,558股的比例为0.3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12元/股,最低价为36.4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34,899.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归属期的情况 2023年7月13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的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3、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7月24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7月24日为授予日,以25.5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72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375.48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纪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森会计机构负责人:武强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高纪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森会计机构负责人:武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9月30日 公司负责人:高纪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森会计机构负责人:武强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公司负责人:高纪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森会计机构负责人:武强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做出调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