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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保:中国太保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财报-
中国太保:中国太保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股票代码:601601) 目录 §1重要提示...........................................................................3§2主要财务数据.......................................................................3§3股东信息...........................................................................5§4季度经营分析.......................................................................6§5其他提醒事项.......................................................................8§6附录..............................................................................10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 1.3本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按照新保险合同准则规定追溯调整保险业务相关上年同期对比数据,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选择不追溯调整投资业务相关上年同期对比数据。 1.4本公司负责人孔庆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精算师张远瀚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徐蓁女士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主要财务数据 注: 1、以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 2、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比较期数据已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重述,本公司按照新保险合同准则规定追溯调整保险业务相关上年同期对比数据,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选择不追溯调整投资业务相关上年同期对比数据。具体会计政策变更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和本季度报告附录。 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2.3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注: 1、以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 2、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比较期数据已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重述,本公司按照新保险合同准则规定追溯调整保险业务相关上年同期对比数据,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选择不追溯调整投资业务相关上年同期对比数据。具体会计政策变更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和本季度报告附录。 §3股东信息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H股)的登记股东名册排列,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客户持有。因联交所并不要求客户向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申报所持有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规定,当其持有股份的性质发生变化(包括股份被质押),大股东要向联交所及公司发出通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知悉大股东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发出的上述通知。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4季度经营分析 2023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实现保险服务收入2,047.75亿元,同比增长7.4%。其中:太保寿险实现保险服务收入639.14亿元,同比下降5.2%;太保产险注1实现保险服务收入1,395.33亿元,同比增长13.9%。集团实现净利润注2231.49亿元,同比下降24.4%。注: 1、本报告有关太保产险数据为太保产险及其控股子公司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数据。2、以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 太保寿险 2023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整体回升向好,太保寿险紧扣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打造服务体验最佳的寿险公司,做寿险行业的长期主义者,将“长航”转型向纵深推进。公司启动以内勤转型为先导的组织变革,打造以客户为中心、最具活力的价值创造型组织,全面建设赋能型总部和经营型机构,加快推动“芯”模式从“转型”到“成型”转变。2023年前三季度,太保寿险实现规模保费2,226.25亿元,同比增长6.2%;新业务价值103.28亿元,同比增长36.8%;保险服务收入639.14亿元,同比下降5.2%。 公司代理人渠道持续深化“三化五最”转型,以“芯”法牵引队伍行为改变,夯实基础管理,激活存量队伍,推动常态优募,坚持募育一体化,强化绩优组织建设。落地产品客经与绩优训练,提升队伍专业销售和自主经营能力。升级产品服务体系,助力队伍蓄客养客及活动量管理,强化科技平台赋能,提升队伍数字化能力。前三季度代理人渠道主要经营指标持续向好。一是价值增速稳步提升,业务趋势持续向好,前三季度实现代理人渠道新保期缴规模保费235.67亿元,同比增长37.9%。二是队伍基盘企稳,月均核心人力占比、绩优组织占比同比提升,核心人力月人均首年佣金收入、核心人力月人均税前收入均同比大幅提升。三是优增优育成效显现,新人量质齐升,招募人数、新人贡献及产能均同比提升,13月留存率大幅优化。四是业务品质稳步提升,个人寿险客户13个月保单继续率95.5%,同比提升7.5个百分点。 公司拓宽多元化渠道布局,深入打造价值银保,聚焦价值网点、价值产品和高质量队伍,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价值规模及贡献占比大幅提升。前三季度实现银保渠道规模保费326.94亿元,同比增长31.1%,其中新保期缴规模保费82.8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89.5%。团险渠道加快职团开拓模式塑型,优化团短险战略布局,强化政保业务损益管控,前三季度实现规模保费166.43亿元,同比下降10.5%。 太保产险 太保产险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推动发展能力系统化、经营能力数智化和管理能力专业化等体系化能力建设进程。车险经营积极响应监管要求,加强费用管理、优化成本管控;有效执行自主系数放宽政策,提升精准定价能力,实现业务结构优化。非车险持续深化客户综合经营转型,加强客户洞见,提供差异化产品及服务供给方案,强化客户续保能力。农险抢抓乡村振兴政策机遇,加大三农市场产品、技术、研究创新,优化承保理赔数智化体系建设,提升专业化经营能力。公司提升风险减量管理能力,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科技赋能应用,切实做好灾情汛情应对和保险服务,优化理赔流程和响应速度,助力灾后复工复产。 2023年前三季度,太保产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484.55亿元,同比增长11.8%。其中车险原保险保费收入756.68亿元,同比增长5.5 %;非车险原保险保费收入727.87亿元,同比增长19.3%。实现保险服务收入1,395.33亿元,同比增长13.9%。承保综合成本率为98.7%,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主要受上年同期低基数及今年大灾等因素影响。 资产管理业务 今年以来,中国经济经历逐步寻底过程,国债收益率小幅下行,信用利差有所收窄,权益市场出现调整。本公司坚持基于负债特性保持大类资产配置基本稳定,坚持在战略资产配置的引领下积极配置长期固收资产,延展资产久期,同时灵活进行战术资产配置,充分考虑新会计准则的影响,对权益类资产进行积极主动管理。 截至报告期末,集团投资资产21,726.60亿元,较上年末注增长11.1%。2023年前三季度,本公司投资资产净投资收益率为3.0%,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总投资收益率为2.4%,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 注:比较期数据已重述。 1、净投资收益率未年化考虑。作为分子的净投资收益额包括利息收入、分红和股息收入和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等,作为分母的平均投资资产参考Modified Dietz方法的原则计算。 2、总投资收益率未年化考虑。作为分子的总投资收益额包括利息收入、分红和股息收入、证券买卖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等,作为分母的平均投资资产参考Modified Dietz方法的原则计算。 §5其他提醒事项 5.1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5.2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继于2017年和2020年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本公司按要求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保险合同准则(以下合称“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影响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和本季度报告附录。 5.3偿付能力 本 公 司 主 要控 股保 险子 公 司 季 度 偿 付 能 力 信 息详 见 本 公 司 在上 交 所网 站(www.sse.com.cn) 、 联 交 所 网 站 (www.hkexnews.hk)、 伦 交 所 网 站 (www.londonstockexchange.com)及本公司网站(www.cpic.com.cn)披露的相关偿付能力报告摘要节录。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公司﹑公司﹑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保寿险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太保产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伦交所新会计准则伦敦证券交易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继于2017年和2020年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23、24、37以及25号《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大股东具有《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含义,指拥有公司股本权益的人,而其拥有权益的面值不少于公司有关股本面值的5%元人民币元pt百分点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 §6附录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2022年同期数据已重述,本公司按照新保险合同准则规定追溯调整保险业务相关数据,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选择不追溯调整投资业务相关数据。 公司法定代表人:孔庆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瀚会计机构负责人:徐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远瀚会计机构负责人:徐蓁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