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9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明确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7)。截至2023年8月31日,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90,000,000.00元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19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使用期限内,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8)。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事项 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将质押给青海银行的91万股、440万股、1,500万股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并分别将91万股、440万股、1,500万股再次 质押给青海银行,截至 本报告期末,金生光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20,586.26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248%;累计质押20,126.575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7.7670%,占公司总股本的28.7677%(公告编号:2023-062)。 3、其他事项 2023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平(深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新疆国际赛马会有限公司34%股权分别转让给新疆龙华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到此一游(北京)国际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其中转让给新疆龙华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4%股权,转让给到此一游(北京)国际文化旅游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完成后,正平(深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新疆国际赛马会有限公司股权,公司副董事长金生辉不再担任新疆国际赛马会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个月后公司与新疆国际赛马会有限公司不再构成关联关系。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金生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黎莹会计机构负责人:闫文文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金生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黎莹会计机构负责人:闫文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公司负责人:金生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黎莹会计机构负责人:闫文文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