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6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战略引领,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拓延主业深度,加大网络布局力度和业务培育,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速产业优化升级,推动公司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本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97.97亿元,同比增长10.70%;受境外出口业务需求下降导致业务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5.94亿元,同比下降22.51%。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1.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期已披露诉讼案件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深圳一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流公司”)诉公司下属中国医药黑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1,092.35万元。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解除《购销合同》,一流公司向黑龙江公司返还案涉口罩,黑龙江公司给付一流公司货款492.35万元、违约金80万元。因上述案涉口罩损毁,黑龙江公司申请中止执行并起诉一流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判决一流公司赔偿黑龙江公司损失48.1万元和相应利息。一流公司上诉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报告期内,黑龙江公司收回53.51万元,实际向一流公司支付518.55万元,两案均已履行完毕。 另外,黑龙江公司起诉案涉口罩的供应商黑龙江三川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三川公司”)并获胜诉,胜诉金额577.5万元,黑龙江公司已累计收到三川公司的执行款310.98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