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红豆股份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1,100.24万元,主要是公司坯布业务减少3,586.93万元、运动装外贸等业务减少8,890.90万元;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708.41万元,主要是公司持有的无锡红土红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所投项目收益同比减少1,941.90万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服装行业主要经营数据 (四)年初至报告期末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四、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80,000,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8,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建设红豆品牌体验店升级改造项目、红豆品牌电商中心建设项目、红豆品牌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10日,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2023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2023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上述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于2023年9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戴敏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晓霞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敏洁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