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代建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兰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正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提起仲裁 2017年6月,公司通过增资及股权转让的方式累计取得了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80万股股份,总对价为人民币25,520万元,持股比例为15.61%。2018年7月,南方同正对外转让了其名下的部分公司股份,刘悉承自此不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8年12月11日,公司与刘悉承、邱晓微、同正实业及特瑞电池签署《关于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及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特瑞电池股转协议》”),约定由公司12,809万元的价格将其通过上述2017年6月交易取得的特瑞电池股份全部转让给同正实业。上述买入卖出特瑞电池股份的交易给公司造成了投资亏损12,711万元(此投资亏损金额系“应收南方同正公司亏损补足款”的一部分)。根据各方在《特瑞电池股转协议》第17.1条和18.1条的约定,刘悉承和邱晓微承诺将对公司因本次投资造成的上述投资亏损予以全额补足,同正实业则将其通过《特瑞电池股转协议》受让的全部特瑞电池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为刘悉承、邱晓微的前述亏损补足义务提供质押担保。截至目前,刘悉承、邱晓微尚未向上市公司履行亏损补足义务,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刘悉承、邱晓微、重庆同正实业有限公司,因未如期履行投资亏损补足义务一案提起仲裁申请。仲裁提起后,公司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多次与被申请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履行投资亏损补足义务,并努力寻求其他更好的解决方案,在多次协商无果后,为切实保护公司以及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正式启动仲裁程序,目前,上述仲裁申请已被受理,开庭日期暂未确定。 2、应收南方同正公司亏损补足款203,125,805.77元 根据南方同正公司与家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刘悉承签订的《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在股份转让完成后三年内(即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期),南方同正公司应当促成本公司将本公司现有业务相关的所有资产,按照协 议约定的方式转让给南方同正公司或其指定的其他主体,转让价格不低于6.8亿元。无论因任何原因导致在业绩承诺期内的任意一个年度本公司现有业务发生亏损的,南方同正公司和刘悉承应当连带地以无偿捐赠的方式补偿本公司的亏损部分。截至2021年8月9日已届满,但未能进行资产置出,因(1)资产置出交易金额较高,南方同正及刘悉承单独承接置出资产的履约压力较大;(2)铅酸电池所处行业较为传统,市场竞争激烈,寻求市场化第三方承接具有一定难度;(3)资产置出需履行相关程序较为复杂,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4)公司尚未形成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新业务,导致现阶段置出原有铅酸电池业务不利于公司的经营稳定及持续发展等原因所致。各方于2021年8月9日签署的《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将《股份转让协议》中第十条“资产置出安排”关于资产置出的期限由“股份转让完成后三年届满”变更为“股份转让完成后三年又六个月届满”至2022年2月9日,其他条款内容不变。经本公司测算,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应收南方同正公司亏损补足款为203,125,805.77元,其中扣除非既有业务亏损金额为197,651,325.27元,计提亏损补足款延期支付的应收利息5,474,480.50元。 根据南方同正公司与家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刘悉承签订的《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为保证南方同正公司履行股份转让协议中的各项义务(包括对本公司业绩亏损补偿款),南方同正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10,072,1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7%)质押给家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同正公司大股东刘悉承将持有南方同正公司10%的股份(对应600.06万元的出资额)质押给家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上述股份的质押权尚未解除。 南方同正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悉承向本公司保证:刘悉承个人不可撤销地连带保证将按照《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约定完成本公司现有的与铅酸蓄电池的制造和销售业务置出本公司以前(最迟不迟于上述资产置出的同时)偿还上述亏损补足款。本公司控股股东家天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若南方同正公司、刘悉承未能按《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包括业务发生亏损的补足款),家天下公司在行使上述股权质押权利时,优先保证本公司亏损的补足款回收。 另南方同正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同正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特瑞电池15.54%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该股份的质押权尚未解除。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