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甄兰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展情况 2023年6月21日,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将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德福地陵园”)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卷宗移送至韶山市人民法院,并对天德福地陵园等提起公诉,详见公告(编号:2023-032)。韶山市人民法院已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对此案尚未有审判结果。针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天地福地陵园已预提预计负债,但仍有可能不能覆盖最终退赔金额。 (2)和辉基金清算进展情况 杭州钱江陵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陵园”)对和辉基金提起的现金分红诉讼一审判 决最终放弃二审上诉,按股权比例向和辉基金进行现金分红。2023年9月25日,深圳市福成和辉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辉基金”)与周晓明、周柏青签订《关于杭州钱江陵园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杭州回购协议”),约定周晓明以总价4.35亿元回购和辉基金持有的钱江陵园48%股权,总价包括钱江陵园过去及未来向和辉基金进行的全部利润分配,约定回购款在协议签订后3年内全部付清。和辉基金与周晓明已签订杭州回购协议,但回购协议尚存在不能被履行的风险。 2022年7月31日,和辉基金与傅建龙签订《深圳市福成和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傅建龙关于宜兴市龙墅公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宜兴回购协议”),傅建龙逾期未执行完成宜兴回购协议。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和辉基金就持有的宜兴市龙墅公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龙墅”)44.67%股权退出事项尚未与傅建龙达成明确后续处理方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李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甄兰兰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晶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7,004,721.5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李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甄兰兰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