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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尚股份:原尚股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3年7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及分别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公告》,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运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职务。李运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钟情思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夏运兰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任期均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 过 之 日 起 至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届 满 为 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及分别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调整回购价格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满足激励条件,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50万股,并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67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6,280,000股变更为106,225,000股,注册资本由106,280,000元变更为106,225,000元。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7月22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3年7月21日届满。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3.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59%。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7月24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三)关联交易情况 1.2023年7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信息化系统开发与改造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向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软件开发服务并签订《信息化系统开发与改造项目合同》,采购金额为78万元。关联董事余军、余丰均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信息化系统开发与改造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为充分发挥原尚股份优质运营场景和落实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原尚股份与控股股东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锋源新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广东原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拟从事氢燃料电堆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原尚股份以货币方式出资350万元,认缴合资公司35%股权;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300万元,认缴合资公司30%股权;锋源新创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350万元,认缴合资公司35%股权。合资公司成立后拟向原尚股份租赁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道东众路25号的部分厂房作为注册和生产经营地,预计租赁面积不超过500㎡,租赁期为3年,预计租金总额为77.08万元,具体以后续实际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关联董事余军、余丰均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 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截至本报告期末,广东原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合资公司广东原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余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运兰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余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运兰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余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运兰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