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及其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计划投资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建设“电池级碳酸锂生产及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其中一期主要为建设年产3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及4.6万吨磷酸铁前驱体项目,二期主要为建设年产4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此外,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8,553.29万元(含本数),用于建设上述项目一期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江门芳源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已取得土地用于本次项目建设。本次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项目备案、环评等前置审批手续,公司将根据前置审批手续的进度、经营发展战略规划等情况择机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结合激励对象的意愿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433,000股以及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1,372,000股。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前述1,433,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10月27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3、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级氢氧 化锂项目”已于2023年6月底完成建设。为更好地顺应市场趋势、满足客户多元化产品需求、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在上述项目原有产线基础上,既可产出并销售氢氧化锂,也可在前端环节产出并销售碳酸锂,并已就上述情况履行了项目备案手续。 4、其他风险提示 受2023年初以来镍钴锂等金属价格持续下跌及下游需求阶段性走弱等因素影响,锂电产业链逐步下调排产并主动去库存以缓解存货减值压力。基于目前行业趋势,若公司客户排产计划变化导致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公司经营情况将面临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保持与客户紧密沟通,积极开拓市场,并根据市场形势适时调整扩产进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罗爱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海斌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炫彬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罗爱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海斌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炫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