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00446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结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鲁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四)2023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按行业类型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4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41亿元,同比下降70.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由于双基石业务部门处于整合期,项目交付滞后导致收入减少。同时,公司加大销售和研发投入导致费用支出增加。目前公司已对各业务线的项目进行梳理,第四季度将积极加大项目交付验收力度。 报告期,公司深化证券IT和资管IT双基石业务改革,构建双基石事业部,从团队、产品、营销体系全面开展整合工作。组织架构和团队层面,公司回购控股子公司金证财富少数股权,将团队并入双基石事业部,实现对双基石业务的统一管理。在产品改革方面,公司统一证券IT和资管IT的同类产品,如清算系统、订单系统、OTC系统等,提升产品研发效率,增强产品竞争力。目前,深化双基石业务改革仍在继续推进。 证券IT业务是公司双基石业务之一,在核心产品方面,公司推进新一代证券综合业务平台的部署应用。其中,新一代证券业务综合服务平台的订单系统在平安证券上线,完成部分客户迁移;新一代信创版底座在中信建投、中金财富证券投产;信创版认证系统在广发证券部署。针对政策类相关业务,报告期公司围绕全面注册制改革、北交所融资融券等业务,为多家券商客户提供软件升级和技术支持。同时,随着监管对金融行业网络安全的要求提升,公司为证券行业客户提供核心交易国产商用密码改造解决方案;在机构交易产品方面,公司推出新一代极速交易V3.5版本,提升证券交易系统的执行效率;在创新业务层面,公司在风控管理、公募柜台、融券业务、机构运营、做市+等产品线条上持续迭代优化,同时积极布局大财富领域,为客户提供基金投顾、机构理财等业务解决方案。 公司在2023年进行双基石架构改革,针对资管IT市场,公司不断优化技术架构,重点研发新一代投资交易平台A8,报告期内A8多项子系统资产中心、合规风控、极速订单已完成研发,投资子系统中标国信证券鑫投管平台项目。在双基石业务整合的优势下,公司积极布局证券资管领域,报告期在粤开证券上线金证资管与自营核心系统,顺利完成替换升级。在保险行业,报告期公司首个保险投资交易系统项目顺利实施,完成零的突破。公司在公募基金、信托领域持续开拓,报告期内均有签约新项目;公司在基金行业信创化升级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果,博时基金部署的统一登记信创TA4.0今年荣获“金融科技发展奖”二等奖。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李结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超会计机构负责人:鲁丹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李结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超会计机构负责人:鲁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对2023年年初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12月6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及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32号),企业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与客户的合同条款、并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合同的交易价格。企业与客户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的,企业应当根据收入准则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在销售商品时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应当按照收入准则中关于可变对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应作为财务费用列示。 公司作为采购方,从供应商取得的按照存货采购金额一定比例结算的返利,实质为存货购买价款的调整,应冲减营业成本。该采购返利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成本时冲减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将供应商依据采购合同给予的采购返利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并同时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上述关于采购返利列示的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财务费用”,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将供应商依据采购合同给予的采购返利从“财务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公司追溯调整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