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2023年1-9月,公司总营业收入为359,797,323.3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51%;其中半导体领域收入占比为35.35%,生命科学占比为29.32%,AR/VR检测占比为9.63%,生物识别占比为8.85%,航空航天占比为5.68%,无人驾驶占比为3.34%,其他占比为7.83%。从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半导体领域收入的增长,该领域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6.71%,此外航空航天领域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2.96%。AR/VR检测收入受到行业波动的影响,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公司持续致力于产品附加值的提升和客户结构的优化,从而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订单额及出货力度。 2.2023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304,780.1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0.86%;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65,291.55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04.57%;主要系公司对半导体领域保持高强度的投入,导致人力、物料有所增加。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2023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公司负责人:范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范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