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03025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轻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启动公司股份增持计划,计划自2023年3月23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法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023年9月2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一轻控股的通知,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自2023年3月23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收盘后,一轻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5,033.84万元,增持公司股份3,553,333股(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对应股份为2,961,11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一轻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364,783,36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2.89%,一轻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建军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09,914,79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5.97%。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法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2、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45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 本次解除限售共有45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03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10,917.4773万股的0.13%。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时间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19年11月4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于2023年11月3日届满。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法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韩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斌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斌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并根据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2023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