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WIPO]:集体管理和文本及图像作品 - 发现报告

集体管理和文本及图像作品

2023-10-01WIPO睿***
集体管理和文本及图像作品

集体管理和基于文本与图像作品的共同管理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2023 本作品经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4.0 International许可。 首次出版 2005 年 用户被允许在无需明确许可的情况下复制、分发、改编、翻译和公开表演此出版物,包括商业用途,前提是内容附带声明指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来源,并且如果对原始内容进行了更改,则应明确指出。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34, chemindes Colombettes P.O. Box 18CH-1211 日内瓦 20 瑞士 建议引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23)。集体管理和基于文本及图像作品的共同管理日内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DOI:10.34667/tind.47985 ISBN: 978-92-805-3492-4(印刷版)ISBN: 978-92-805-3493-1(在线版) adaptation/translation/derivatives 应当未经任何官方标志或徽标,除非它们已经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批准和验证。请通过 WIPO 网站联系我们以获取许可。 归因 4.0 国际(CC BY 4.0) 封面:Unsplash / © Arif Riyanto;Getty Images / @ whyframestudio 对于任何衍生作品,请包含以下免责声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秘书处不对原始内容的转换或翻译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当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内容,如图片、图形、商标或标志,被归因于第三方时,使用此类内容的用户应单独负责与权利持有人(们)协商版权事宜。 请访问以下链接查看此许可副本:https://creativecommworg/licenses/by/4.0 任何在本许可证项下产生的、无法友好解决的争议,应提交根据当时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仲裁规则进行的仲裁。各方应受此类仲裁产生的任何仲裁裁决的约束,作为该争议的最终裁决。 本出版物中使用的名称及材料的呈现,并不表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对任何国家、地区或领土的法律地位或其当局,或对其边界或界限的划定有任何意见。 本出版物意在反映成员国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秘书处的观点。 提及特定公司或制造商的产品并不表示WIPO对其表示认可或推荐,相较于未提及的类似性质的公司或产品,WIPO并无偏好。 目录 关于作者 6 7致谢 前言 8 一个运行良好的版权制度 10 1作为核心版权产业的出版业 12 市场发展动态12如何管理出版行业的版权?13集体管理的作用14 15 CMOs随时间的发展15RROs作为专业化的CMOs16其他CMO与专业RRO之间的合作17 3立法框架 22 国际立法22欧盟立法25国家立法26私人复制报酬27 关于版权集体管理的规定29欧盟立法30 4 不同RROs的运营模式 32 适用于不同用途区域的多种解决方案32自愿集体许可33支持自愿集体许可的制度 34 法律许可和使用领域38私人复制和图像作品复制费40 5成立与治理注册退休办公室 (RRO) 42 建立新的RRO42作者和出版商的作用43组织形式、章程和职责44内部和外部控制46 6 实用RRO操作——从许可到分销 49 监控作品的使用49授权区域50关税结构52薪酬分配53IFRRO作为团结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国际组织57 7与文本和图像作品相关的独立立法问题 8观点演变 68 理解市场需求68跟踪科技发展动态71结合许可证和内容的解决方案73授权范围超越文本和图像74 769总之 脚注 77 关于作者 塔雅·科斯金宁-奥尔森女士在芬兰和世界各地不同创意领域的版权及相关权利的集体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从音乐领域的版权集体管理开始,她继续在芬兰为文本、图像和视听领域构建适当的解决方案,期间担任该国联合版权组织KOPIOSTO的首席执行官。 她于20世纪90年代担任国际复制权组织联合会(IFRRO)主席,后来又担任联合会的名誉主席。 她现在将时间投入到与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政策制定者和实践者讨论适当解决方案中,担任Olsson & Koskinen咨询公司的国际顾问。 致谢 我感谢国际版权组织联合会(IFRRO)首席执行官兼秘书长卡罗琳·摩根女士对她宝贵的合作,以及IFRRO的成员们,因为他们提供了他们国家运营系统的例子。这些例子突出了基于文本和图像作品在市场上集体管理的运作方式。 塔贾·科斯金宁-奥尔松国际顾问 引言 本出版物对文本和影像领域的版权集体管理进行了总体描述。它揭示了全球不同地区的立法框架和国家操作体系。本出版物的第一版于2005年出版,标题为“文献复制的集体管理”。自那时起,在立法和实际操作方面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出版业是创意产业中一个重要的领域,这些产业的活动基于版权保护作品,即所谓的版权产业。根据基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方法的42个国家进行的国民研究,1这些行业对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贡献为5.18%。被称为“出版和文献”的该部门占总数的39%,因此是大多数国家中最重要的单一部门。 出版行业包括各种不同类型的出版物,如书籍、期刊、杂志和期刊、报纸、乐谱和歌曲集。这些出版物既有物理副本,也有数字格式。 出版物包括文本和图像。集体管理可以在单独管理权利不切实际或不可能的情况下,促进对基于文本和图像的作品的访问。独立格式的基于图像作品的集体管理不在此出版物的范围之内。 本出版物的首要目标是向考虑采取适当立法回应社会广泛复制和传播的政策制定者提供信息。鉴于当今基于文本和图像作品的各种用途,立法者可能需要考虑最适合不同目的的解决方案。很少有一个立法模式能够满足用户访问作品的需求以及权利所有者对其使用的报酬需求。这种复杂性要求仔细考虑,并在许多情况下,根据个人权利的行使和集体权利管理,结合多种解决方案。 该出版物也是知识产权实践者的工具,并为在集体管理组织(CMOs)工作的人员提供概述。文本和图像作品的使用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也可以从了解集体管理在教育机构、企业、公共和私营行政部门等实践中的运作方式中受益,仅举几个例子。 立法框架需要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以便应用于在市场上使用受保护作品的新颖和创新方式。基于适当的框架,权利持有人、其代表和用户之间可以协商新的许可解决方案。这就是集体许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成为解决方案的地方。 一个健康的出版市场是文学和视觉作者创作以及出版商在广泛而文化丰富的产品和服务生产及传播方面进行投资的前提。因此,市场高效运作,无侵权和未经授权的复制,这一点至关重要。 我希望这本出版物能作为各种不同用户的有用信息工具。 一个运行良好的版权体系 有三个先决条件是构建一个有效的文本和图像作品市场的关键: – 以国际条约为基础的立法框架构成了基本基础。– 通过有效的执法机制消除未经授权的使用是必要的。– 个体许可和集体管理版权确保了权利持有者的回报。 本出版物专注于集体管理。虽然出版业中的权利大多数情况下是个人行使的,但在无法或难以个人授权的情况下,集体管理补充了直接授权。本出版物解释了版权保护作品如何通过版权管理组织(CMO)促进其获取。 集体许可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以下方式服务于权利所有人、使用者以及整个社会: –创建合规文化:用户需要快速便捷地获取必要的版权许可。集体许可在许多情况下提供了一种方便的合规方式。 –确保健康出版市场:许可和执法相互支持,通过不同的方式共同追求相同的目标。在市场上复制整个出版物是明显的版权侵权行为,需要相关部门采取迅速有效的执法措施。执法措施需要支持许可。 –鼓励和保护创造力:确保版权所有者获得报酬能够激励作者的创造力,并为出版商投资新出版物提供动力。任何珍视其民族传统并在文化、科学和教育领域取得进步的国家都认识到知识产权法提供的基石。–推动民族文化与文化多样性:未经授权的复制和盗版出版物总是在国家层面造成最严重的打击。在许多较小的语言群体中,当地市场是唯一可供国家版权所有者使用的市场。稳固的立法框架和有效的执法机制是促进多元国家文化的必要工具。 1出版业作为核心著作权产业 市场发展动态 出版业是社会最大的文化行业之一,涵盖了各种产品和与服务,并以模拟和数字格式提供基于文本和图像的作品。 技术一直是历史发展的驱动力。当印刷机在15世纪被发明出来时,它是一项真正革命性的新技术。th在公元前,书籍是通过手工复制的,因此出版物并没有形成大众市场。英国的第一部版权法是在对印刷术的直接回应下颁布的。 复印在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变得司空见惯,这导致了需要一种合适的解决方案来对抗不断增加的非授权复印。目标是通过保障用户访问权并确保作者和出版者的报酬,将复印变为一种合法活动。 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广泛使用时,复制开始转变为数字化复制。尽管纸张复制仍然存在,但它已被数字化的利用形式所补充。不断发明出新的使用受保护文本和以图像为基础的作品的方式——因此需要创新和用户友好的授权方法。 数字市场的进展极大地增加了文本和图像作品的创作、传播和使用。扫描、存储、检索和在线交付已成为常态。许多资料无论用户的时间或空间如何,都可在网上获取。 如何管理出版行业的版权? 个人权利的行使,基于作者与出版商之间的直接合同,是出版行业的标准。在难以或无法实施个人许可的情况下,集体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者和出版商被视为出版行业的权利持有者。他们依据立法和/或合同拥有或行使版权。 作者包括: – 小说与非小说作家 – 译者 – 记者- 科学家及其他专业作家 – 视觉艺术家,包括插画师和摄影师 – 音乐作品作者。 出版商带入市场: – 书籍 – 期刊 – 杂志及期刊 –报纸 –乐谱和歌集。 作者通常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并将出版和将作品推向市场的权利交给出版社,其中包括协议中包含的所有格式。作为回报,作者获得销售价格的一部分作为版税和/或其他约定的支付,从而从作品的经济成功中受益。出版社分发和许可作品的用途,包括在线平台提供的新服务。 记者在很多情况下是由报纸出版商雇佣的,对于所生产作品的版权归属,由雇佣合同或立法来规定。自由职业的作者和摄影师通常与出版商签订许可协议,协议可以是独家或非独家的。 尽管在出版业中,版权通常是通过直接合同行使的,但有许多情况中,权利可以通过CMOs(版权管理组织)最有效地进行管理。本出版物的范围就是解释基于文本和图像的作品集体管理的角色。 集体管理的作用 CMOs 在权利持有者无法单独行事的情况下,授权对受版权保护的材料进行复制和向公众传播。 在社会的各个领域,无论是模拟还是数字形式,都存在着复制行为,这代表了基于文本和图像作品的大量使用。在许多情况下,用户单独获取必要的许可可能会非常复杂。 如果用户需要从多份出版物中复制文章或章节,直接从世界各地的作者和出版商处获取许可几乎是不可能的。为了便于合法获取,版权所有者已经授权了一部分权利给CMO(内容管理组织),他们作为版权所有者与用户之间的中介,为双方提供服务。 2文本和图像作品的整体管理 CMOs随时间的发展 集体管理是一些创意领域的古老现象。它几乎与第一部国家版权法同时出台。在几个世纪中,随着技术的进步,它扩展到了新的领域。 版权自18世纪末以来一直由集体管理。它始于1777年的法国,涉及戏剧领域,包括戏剧和文学作品的 管理。集体管理在音乐领域最为常见,第一个集体管理组织(CMO)于1850年在法国成立。如今,CMOs在全球约130个国家运作。 集体管理组织(CMO)这一术语之前有不同名称的引用,例如“收款协会”,这个词在一些国家仍然被使用。其他术语包括“集体管理部门”和“许可机构”。 不同创意领域通常使用其特定的术语,包括: – 表演权组织(PROs),用于音乐作品权利的管理 – 唱片生产者权利的音乐许可公司(ML